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泉州市住房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
鉴定管理》的通知
泉鲤建〔2020〕123号
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鉴定管理》(泉建综〔2020〕62号)转给你们,请区直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在督促或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工作时,按文件要求遵照执行,推进房屋排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加快企业委托鉴定,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