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暨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19 18:49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

第三季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

暨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的通报


泉鲤建〔2021237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

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根据《关于印发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16113)精神,在2021年第三季度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暨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鲤城区在建项目9个,符合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项目9个。本次检查采取听、查、看、问、测等方式对全区基础范围的9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涉及9家施工企业和8家监理企业,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累计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142.47分,项目经理记分142.47分,监理单位记分56.5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分56.5分,并责令相关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安全方面。一是个别项目电梯井口处未按规定设置防护门。二是针对个别项目屋面1-12~1-13轴交C~D轴楼板的高大模板支架,在施工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且未组织验收。三是个别项目屋面施工电梯两侧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四是个别项目屋面整层未设置连墙杆。五是个别项目部厨房的灭火器失效。六是个别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二)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缺加气砼砌块、沙、水泥进场复验报告。二是个别项目木龙骨及木饰面未按设计要求涂刷防火涂料三遍。三是个别项目抽查地下室存在东北侧侧墙有渗水现象。四是个别项目缺一、四至七层砌体拉结钢筋拉拔试验报告。五是个别项目六层柱12轴交EKZ3肢数不满足要求

(三)合同履约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存在未及时补充更新新入场农民工花名册行为。二个别项目未配备劳务专管员,劳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存在代签行为。

三、处理意见

(一)由区质量站、区安全站对检查中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记分最多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约谈;对未及时整改反馈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列为下季度双随机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二)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按要求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仔细查找问题,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严格安全执法,规范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要严格落实住建部第37号令,加大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二)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防控措施各在建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要持续关注气象预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控,尤其是深基坑、高边坡的检查与监测;全面检查围墙及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基础稳固和附墙、拉结情况,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确实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建筑工地参建人员生命、财产、物资安全,维护工地建设现场安全形势稳定。

(三)继续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在建工地要继续加强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推行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量现场标示制度,提高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的可追溯性;要严格执行业主参与的分户验收制度,对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返修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附件:2021年鲤城区第三季度建设工程双随机执法检查情

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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