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广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业
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
泉鲤建〔2019〕209号
区直有关单位、局有关股室: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许〔2015〕275号)、《关于委托“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建审批〔2015〕152号),经审查,同意核准泉州市广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的资质增项: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三级,有效期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 现予以公布。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