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泉鲤建〔2020〕133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优化群众生活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近期委托鲤城区物业管理协会开展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实施专业物业服务管理且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住宅小区(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2020年8月4日(星期二)起。
三、检查内容
1、内业资料归集和完善情况。
2、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
3、外业日常管理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四、结果处理
(一)每次考评成绩由区住建局汇总并发文通报,按年度考评成绩对应发放考评公示牌。同时对评定为5星级的小区,奖励企业信用分2分;评定为4星级的小区,奖励企业信用分1分;评定为2星级的小区,扣除企业信用分3分;评定为1星级的小区,扣除企业信用分6分,并约谈项目经理及企业负责人。年度考评成绩最后五名的小区,所属企业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列为红色监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二)连续两次年度考评成绩低于60分且排名后五名的小区,由区住建局责成物业服务委托方在90日内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所属企业应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移交和退出手续,同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档案。
(三)评价结果将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刊媒体、物业协会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对待检查考评活动,深入细致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到人,积极配合检查考评。
(二)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自我剖析,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物业服务提升力度,力争将问题整改到位。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检查考评为契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强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附件:1.鲤城区2020年第一次物业住宅小区考评名单
2.鲤城区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评分细则(物业专家考评)
3.鲤城区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评分细则(主管部门考评)
4.鲤城区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评分细则(街道、社区考评)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