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鲤城区住建行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1 16:22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21年鲤城区住建行业房屋安全

鉴定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泉鲤建〔2021127

 

各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根据《2021年泉州市住建行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专项整治方案》(泉建建〔20215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住建行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营商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住建行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提高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房屋安全使用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范围

鲤城区内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不符合法定资质标准等要求、鉴定行为不规范、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企业信息登记及作出书面承诺等行为。

四、工作安排

2021621日至20211231日,开展三个阶段的专项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621日至75日)

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按照机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规范。

(二)督促检查阶段(202176日至1215日)

我局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投诉举报问题核查等方式,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撤销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有效净化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环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1216日至1231日)

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材料整理归档和总结提升,形成总结书面报告,并及时报送市住建局。

 

附件: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自查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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