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01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泉鲤委浮工委〔2021〕21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党工委 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9
    浮桥街道党工委 浮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创卫工作职能小组的通知
    来源:浮桥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1-03-19 08:54
    各社区党委(支部)、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构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卫生常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成立浮桥街道创卫工作职能小组。现将工作职能小组和任务布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督查考核组

      组    长:杨锦南、王天雁

      成员单位:效能办、纪工委、城管站

      主要任务:负责创卫复审目标任务及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促,协调处理复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复审任务的落实列入重点督办项目,开展明察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不落实和脏、乱、差等问题突出的,及时通报、公开曝光,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实施问责绩效,把复审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宣传健教组

      组    长:詹  罡、陈寒寒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卫计办、城管站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创卫复审工作的宣传发动、舆论监督、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教育和社区、医院、工厂、学校等健教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在主要宣传载体设立创卫复审专题或专栏,加强舆论引导,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存在问题,引导市民积极参创卫复审活动,使创卫复审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窗口组

      组    长:詹  罡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城管站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主要做好旅游点、寺庙、公园、大型公共场所等窗口单位卫生。

      四.交通管理组

      组    长:谢安居、林春忠

      成员单位:派出所、城管办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辖区交通秩序管理。

      五.卫生组

      组    长:陈寒寒

      成员单位:卫计办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疾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六.设施建设组

      组    长:林春忠

      成员单位:城管站、执法分队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美化亮化工程和标准要求的城建项目,以及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七.城区管理组

      组    长:林春忠

      成员单位:城管站、执法分队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单位卫生、城区卫生和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扎实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八.生态环保组

      组    长:林锦辉

      成员单位:环保站、企业办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加强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和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理管理,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节能减排。加强城市噪声管理。

      九.市场与食品卫生安全组

      组    长:林锦辉

      成员单位:安办(食安办)、卫计办

      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鲤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便民摊点、小商品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各工作职能组要指定1-2名联络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收集、汇总和提供各种、资料、工作情况。

     

     

      中共鲤城区委浮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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