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25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19]7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7
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根据鲤城区道安办关于印发《2019年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我街道制定了《2019年浮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7日
2019年浮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坚
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部署,街道道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5日省、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4”泉港碳九泄漏事故、“12·29”龙岩永定煤炭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结合2019年春运工作,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街道范围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风险点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突出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1.集中排查重点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团雾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叉路口和城市桥梁、环路及快速路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各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对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国、省、县道沿线社区道路平交路口,要推动落实“五有工程”建设(有减速坎、路中隔离、警示牌、夜间照明和监控设施);在整治完成前要在隐患路段前后两端增设警示标志,加强预警提示。
2.深入重点企业督促隐患治理。春运前,要深入辖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排查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
3.排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强化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坚持每周通报,开展滚动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完成隐患清除,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要建立隐患车辆清单,及时抄告车主或所属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突出危险品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二)强化路面交通监管执法
4.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加强对国、省道等事故多、秩序乱点段的视频巡查和路面巡逻,突出抓好“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查客货车违法(超速、逆向行驶、违法变更车道、占道行驶、非法改装改型、未年检、未报废)、客货车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个社区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要全面启动,有效运作,加大对市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劝导,规范交通安全秩序,营造统一行动浓厚氛围。
5.加强农村面包车、摩托车治理。在人、车流量集中时段,通过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切实发挥运用“两站、两员”作用,在公路交叉路口、社区和城市广场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劝导点,及时查处、劝导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要抓住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严控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重点检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接送学生车辆,严查“黑校车”和超员、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深化交通安全警示宣传
6.做好交通安全大宣传。要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闽政办〔2013〕122号)精神,切实履行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对本单位、本行业和监管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尤其是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履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职责,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依托老人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群团组织,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7.开展冬季出行交通安全大提示。加强交通安全日常警示提示,利用“双微”、手机短信及广播、电视等途径,针对性开展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驾驶技能知识普及宣传,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开展进社区入户宣传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强化专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等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情况能力。
8.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大曝光。要梳理今年以来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违法查处情况,每月集中曝光1-2起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特别是集中曝光一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发动媒体和群众力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双微”平台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推动问题解决。
9.广泛宣传“举报酒驾有奖”活动。主动协调本地主流媒体、双微、网站等媒介平台,结合查处案例,加强对“酒驾”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报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社会影响力。对群众举报并被依法查处的酒驾案例素材,要及时兑现奖励,并组织梳理筛选,定期在各类媒介平台上开展集中曝光宣传,营造查处酒驾浓厚氛围。
(四)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力物力处置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确保人员、装备、通讯、应急“四个准备到位”,确保一旦有事,随时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11.突出抓好大雾天的应急管理。气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及早通报大雾、团雾信息,及时开展预警提示和宣传引导,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加强“降速、控距、亮尾”等安全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街道道安办和街道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深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级各部门要对“春季攻坚行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真查、严管、深督,重点对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一律依法顶格查处;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认真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确保重大隐患底数清、整改情况明。
(三)严格考核评比。街道道安办将制定考评细则(另行下发),对各社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街道领导、街道安办。此外,街道道安办还将根据各级各部门上报的隐患点整治情况,及时组织现场抽查,对抽查发现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或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将及时进行通报并在考评中进行扣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报道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街道道安办要组织辖区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收集存档。社区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亮点和做法,1个典型案例。大整治活动期间,对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区道安办要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各社区请于1月18日(星期五)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区道安办,每月2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3月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报送街道道安办。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
3.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情况表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改工作。大整治活动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9年 月 日
附件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
序号 |
所属行业 |
企业名称 |
重大隐患情况 |
挂牌督办文号 |
是否整改 |
摘牌文号 |
发现类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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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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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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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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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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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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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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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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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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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所属行业领域:道路交通;2、发现类别: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检查。3. 市直部门主要统计央属、省属、市属企业和市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其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汇总,避免重复统计。 |
附件3
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政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 |
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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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检查情况 |
排查发现隐患数(问题)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问题)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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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督查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总数 |
一般 隐患 |
重大 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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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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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为累计报表,报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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