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2500-2019-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19]18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1
    浮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2 11:51
      各社区,街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和《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等要求,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办明传〔201911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今年我街道公民无偿献血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履行无偿献血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我街道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献血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各社区两委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无偿献血,动员辖区广大党员、学校在校适龄健康师生、企业职工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履行献血义务。要鼓励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400毫升。

    三、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抓紧做好报名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浮桥街道办事处2019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对没完成当年献血任务的单位在季度考评时给予扣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一个补助100元。

    四、献血时间定于2019325日,地点设在街道三楼会议室。各单位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见附件1

     

    附件:1.2019年浮桥街道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2.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摘录)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19311

    附件1

     

    2019年浮桥街道办事处公民

    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单  位

    无偿献血人数

    单位

    无偿献血人数

    办事处

    55

    金  浦

    17

    黄  石

    8

    东  边

    12

    田  中

    8

    岐  山

    10

    延  陵

    16

    坂  头

    13

    仙  景

    10

    新  步

    15

    浮  桥

    8

    滨  江

    8

    中心小学

    自定

      

    自定

      

    自定

    路易斯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顺越超市

    自定

    和利琦

    自定

      

    自定

      

    自定

    建发房地产

    自定

     

    注:献血时间安排于325日早上。

    地点在浮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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