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2500-2019-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19]18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和《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等要求,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办明传〔2019〕11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今年我街道公民无偿献血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履行无偿献血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我街道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献血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各社区两委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无偿献血,动员辖区广大党员、学校在校适龄健康师生、企业职工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履行献血义务。要鼓励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400毫升。
三、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抓紧做好报名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浮桥街道办事处2019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对没完成当年献血任务的单位在季度考评时给予扣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一个补助100元。
四、献血时间定于2019年3月25日,地点设在街道三楼会议室。各单位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见附件1。
附件:1.2019年浮桥街道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2.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摘录)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1日
附件1
2019年浮桥街道办事处公民
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单 位
|
无偿献血人数
|
单位
|
无偿献血人数
|
办事处
|
55
|
金 浦
|
17
|
黄 石
|
8
|
东 边
|
12
|
田 中
|
8
|
岐 山
|
10
|
延 陵
|
16
|
坂 头
|
13
|
仙 景
|
10
|
新 步
|
15
|
浮 桥
|
8
|
滨 江
|
8
|
中心小学
|
自定
|
金 科
|
自定
|
金 田
|
自定
|
路易斯
|
自定
|
利 荣
|
自定
|
柏 诗
|
自定
|
全 芳
|
自定
|
顺越超市
|
自定
|
和利琦
|
自定
|
蓝 妮
|
自定
|
敬 辉
|
自定
|
建发房地产
|
自定
|
注:献血时间安排于3月25日早上。
地点在浮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