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25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20〕20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0
    浮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浮桥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浮桥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0-03-25 10:20

    各社区居委会: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浮桥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桥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认真吸取“3.7”欣佳酒店坍塌事故血的教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全省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街道落实”的原则,集中开展房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4月底前,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拉网式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摸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同步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2020年6月底前,基本消除重点区域房屋安全隐患。

      二、摸底排查

      (一)排查方法。排查工作主要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街道、城管队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房屋进行挨家入户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做好登记记录,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归类入档。

      (二)排查重点

      1.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场所、定点医院、已开复工项目员工集中居住房屋。

      2.“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金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

      3.擅自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7.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8.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

      2.街道、社区排查。

      3.组织抽查。

      4.立卡建档和典型分析。

      三、处置整治

      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逐一销号管理。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特别是钢结构的,擅自加层的,砖混结构的,土木结构的、石头结构的,木结构的等房屋立即采取整治措施,该加固的立即要求业主或使用人一个星期内必须加固完毕、该查封的直接查封,该拆除的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后汇总到街道,由街道研究制定方案实行集中统一拆除,确保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四、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指挥部,实行网格化责任分解,林金苗书记和张志强主任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排查组、联合处置组、舆情宣传组、督查组等5部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协调全街道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动态,负责大排查大整治日常事务,组织工作例会和重要事项督办。排查组的主要职责是街道辖区范围内房屋的排查整治。联合处置组负责对隐患较大或者拒不配合整改单位开展联合处置工作。舆情宣传组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督查组负责对全街道各社区、各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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