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3-30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泉鲤金办〔2019〕1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5
    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金龙街道办事处 时间:2019-03-29 10:28

    龙岭、曾林、坑头、赤土、玉霞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发生,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各社区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开展本社区宣传月活动。

      二、突出宣传重点

      要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针对清明节前后森林火灾易发阶段,加大对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突出绿色祭扫这个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倡导民众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改变祭扫陋俗,减少火灾隐患。

      三、丰富宣传形式

      各社区要不断创新丰富森林防火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森林防火规定宣传到每个农户。一要采取措施在进山路口、风景区等地点,应用标语、横幅等形式。二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主渠道作用,运用网络、微信等宣传平台,制作公益宣传片,播报森林火险天气实时预警预报,发送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手机短信,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编发防火简报、动态信息,营造全社会“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三要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组织专题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学校、农户和企业。

      街道防火办将适时检查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执行2019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情况的重要考核评分依据。

      

     

    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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