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5-3000-2019-00024
- 备注/文号:泉鲤委开工委〔2019〕62号
- 发布机构:开元街道党工委 开元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1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鲤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文件精神,根据《鲤城区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开元街道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党工委 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元街道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水平,依法治理店外占道经营问题,根据“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精神,我街道决定在辖区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辉煌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胡 鑫 (街道武装部长)
成 员:林月如(梅峰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延峰(梅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苕平(刺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劲松(西湖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铁英(双塔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银红(开元社区居委会主任)
魏丽双(新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佩芳(华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丽碧(泉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吕姗娥(东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真珠(东升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许美莲(红梅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建忠(北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挂靠街道城管办,开元执法中队队长为整治办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城管办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协调、跟踪检查督促等具体工作。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的原则,通过整合各方力量,营造强大声势,对标精准施策,全面打一场整治占道经营攻坚战,坚决杜绝主要道路、核心区域、重要节点等重点部位占道经营现象,彻底扭转城区因占道经营带来的秩序混乱、环境污染、交通阻塞等现状,全面改善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秩序。
三、整治时间
2019年5月22日到8月31日,之后转入长效管理。
四、整治范围及内容
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辖区主次干道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各主干道、市场、广场、公园、医院、主要交通路口及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流动摆摊、夜市大排档、烧烤摊等违规现象,确保中心城区市容面貌整洁有序。
五、职责分工
(一)整治办负责牵头编制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促综合整治行动,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发现成员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工作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或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部门移送非本部门职能管辖的事项或职能交叉事项,负责理顺管辖权限并指定办理单位。
(二)街道宣委负责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对整治成效及时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共同维护我区公共环境秩序。
(三)街道执法中队负责依法对占道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街道和社区占道经营整治情况,对存在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四)街道城管办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巡查、节点守点以及便民摊点设置管理等工作,及时组织查纠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六、整治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1.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动做好宣传报道,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求纠正和停止违法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街道城管办负责收集区城管局印发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由各社区发放到各整治对象,最大限度争取广大市民和经营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街道宣委牵头,城管办、各社区配合)
2.排查摸底。各社区、街道城管办根据各自职责,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重点领域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对地点、经营情况和商户或个人信息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填写摸底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 1)。各社区将摸底排查情况于7月2日前上报至整治办。(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牵头,各社区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
1.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和“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及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由街道城管办、社区牵头组织网格化管理人员对存在违法违规占道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告诫劝导,要求其自行纠正。(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牵头,社区配合)
2.联合整治阶段(2019年7月11日至8月31日)
街道城管办、各社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图,对前期摸排的占道经营行为线索清单进行责任分解,对已自纠整改的进行实地查访;对未进行整改的,由街道城管办牵头,相关社区配合,坚决予以取缔;需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改的,由整治办牵头,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各单位将整治情况材料每两周以表格和图片形式上报至整治办。(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牵头,各社区配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9月1日起,长期坚持)
由街道城管办牵头,一要重新梳理本辖区内占道严重、影响较大的重要管理节点,切实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认真落实节(守)点守责任制和机动巡查整治;二要合理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积极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入市经营,实现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疏堵结合、长效管理;三要进一步加强临时便民摊点的日常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和整洁市场环境。(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牵头,各社区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部署。开展“共建美好古城”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是区委、区政府近期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关系到古城城市秩序整治的提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工作制度,精心动员部署,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要按照重心下移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整合街道城管、社区等各方力量,调动一切资源,合力推进整治行动开展。要针对整治任务面广、量大、反复性强的特点,对主次干道分片包干,实行动态巡查和“蹲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高频巡查,严防死守,全时段抓好管控。
(三)强化领导,严格执法。街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参与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寻找对策、予以决解。对于个别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行为,切实加大依法查处力度,该暂扣的要坚决暂扣,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确保以强有力的震慑,杜绝各类占道经营行为的发生。街道执法中队要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切实加大辖区主次干道、各重要区域周边的执法力度,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到位、及时查处到位。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任务的整治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全过程跟进督查、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确保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到位、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实现整治工作预期成效。对整治工作敷衍了事的单位、个人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并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 中心城区占道经营调查摸底表
附件
中心城区占道经营调查摸底表
街道:(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序号 |
具体地点 |
经营行为 |
经营商户姓名 |
联系方式 |
电子图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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