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发放2023年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5-25 10:32 浏览量:1

各相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0号)和《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上报2022年度实际种粮补贴农户名单的通知》精神,经各社区登记核实公示、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反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财政局共同核查,我区共145个农户符合补贴条件,玉米种植面积3.6亩、0.05亩以上甘薯种植面积154.7亩,合计总种植面积158.3亩,其中甘薯面积补贴标准按玉米面积标准三分之一计算,折算后总种植面积为55.21亩,每亩补贴标准181.13元,共需兑付资金10000.30元。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根据各街道办事处核实的耕地面积折算后核拨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及时下发到相关对象手中。各相关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耕地面积的调查和统计工作,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3年度各街道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情况表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各街道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情况表

  街道

  户数

  (户)

  甘薯面积

  (亩)

  玉米面积(亩)

  合计种植面积(亩)

  折算后面积

  (亩)

  补贴额

  (元)

  浮桥

  98

  109.5

 

  109.5

  36.53

  6616.68

  金龙

  47

  45.2

  3.6

  48.8

  18.68

  3383.62

  合计

  145

  154.7

  3.6

  158.3

  55.21

  10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