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1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8日起,对开元街道崇福路185号2幢,鲤中街道前田巷10、12-1、14、14-1、18、20号、东街1号区1-7幢、前田巷12号房管局宿舍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鲤城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