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08 09:34 浏览量:1

  一、背景依据

  为促进经济向好发展,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基础上,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

  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抓住当前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的窗口期,稳预期、强信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推进稳工业大盘、稳外贸外资、加快服务业复苏、稳定和扩大消费需求等任务,力争二季度、三季度、全年经济增速保持在全市前列位置,助推各项经济指标达成任务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加大税费优惠力度。主要是落实国家和省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重点措施和政策亮点有:对2023年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缴;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二)强化金融服务水平。重点措施和政策亮点有:协助企业积极争取福建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2023年计划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6场。给予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奖励30万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励最高10万元;上市申报奖励10万元、境外上市回归奖励50万元、上市奖励50万元。

  (三)稳定工业生产。重点措施和政策亮点有:对纳入“小升规”培育库的2023年新纳统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5-1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给予20-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业遗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给予100-3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20-50万元奖励。对开展开展工业设计大赛或工业设计工作坊(营)活动的,给予2-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区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享受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或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研发经费奖补的规模以上企业,区级财政再给予3万元的追加奖励。对新认定的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给予10-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入选市人才“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上缴工会经费少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实现全额返还。对于按要求吸纳重点人群就业的,给予吸纳就业补贴或社保补贴。202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可给予中小企业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

  (四)加快服务业复苏。重点措施和政策亮点有:指导企业积极申请202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组织园区申报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

  (五)稳定和扩大消费需求。重点措施和政策亮点有:2023年购置符合条件的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23年度零售额达到5亿元,按增幅给予3-5万元奖励。住宿餐饮企业2023年零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按增幅给予2-5万元奖励。电商平台纳统或指导企业纳统的,按纳统金额给予2-10万元奖励。对参加境外展会的企业,给予每场1万元补助。

  (六)持续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措施和政策亮点有: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提速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工业“标准地”工作及“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

  (七)全力稳外贸稳外资。重点措施和政策亮点有: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用好“外贸贷”。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保险公司适度降低费率,提升限额满足率。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旻,电话:0595-2235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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