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1-17 09:45 浏览量:1

各平价商店:

  春节、元宵节临近,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泉发改〔2024〕8号)精神,决定启动我区农副产品平价销售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平价商店启止时间

  2024年1月25日启动平价商店,2024年2月25日退出平价销售机制。

  二、 平价商店设置地点

  泉州鲤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开元大润发)、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泉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温陵大润发)、泉州鲤城万家旺商贸有限公司(江南店)、中闽百汇(中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鲤城涂门街分公司。

  三、 平价商品种类

  根据通知要求,平价商店经营者需从我区平价商品目录的六大类、共17种商品(见附件)中选择商品供应群众购买,包括蔬菜类10种、肉类2种、水果2种、米、蛋、油各1种。各平价商店的平价商品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并按规定的价差幅度下浮。具体价格幅度为:粮、油、肉、蛋类10%,蔬菜类15%。

  四、 补贴资金

  按照“先控后补”原则对平价商店给予补贴。

  五、 平价销售监管

  在平价销售期间,指定专人全面掌握每天平价销售的价格和销量,加强对重要农副产品价格的市场价格监测,按照市发改委给的市场综合平均价,及时通知平价商店,确保平价商品销售价格符合规定。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平价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核算,我局将进行账目核实。

  六、及时拨补销售差价

  平价销售结束后,要求平价商店及时将原始登记凭证、电子版汇总凭证收集盖章后报送给我局,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并及时下拨平价商店补贴款。

  附件: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种类

  具体品种

  规格、等级

  粮食

  晚籼米

  二级、小包装或散装

  食用油

  调和油

  2.5升桶装或散装

  猪肉

  肋条肉

  新鲜

  腿肉

  新鲜

  

  养殖场鸡蛋

  新鲜完整

  蔬菜

  大白菜

  新鲜一级

  圆白菜

  新鲜一级

  上海青

  新鲜一级

  花菜

  新鲜一级

  空心菜

  新鲜一级

  油菜

  新鲜一级

  黄瓜

  新鲜一级

  西红柿

  新鲜一级

  土豆

  新鲜一级

  胡萝卜

  新鲜一级

  水果

  苹果

  红富士一级

  香蕉

  国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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