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000-2018-0078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8〕1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0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8〕110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坚守讲台、筑梦中国的新形象、新风貌,号召广大教师凝心聚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二、活动安排
教师节期间,我区将组织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奖励第14届奖教基金获奖教师、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走访慰问教师等系列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校也要围绕今年的教师节主题,策划、开展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营造节日氛围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教师节的重大意义、活动安排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系列政策举措,充分展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教育事业、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人文关怀,展示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成效,进一步营造关心、理解、支持教师工作的社会环境。要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覆盖广泛的教师节庆祝和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积极传承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发尊师情怀和共鸣,引领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将尊师重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二)弘扬正面典型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在节庆活动中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大力宣扬优秀师德典型,弘扬崇高师德。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以及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宣传我区特级教师、最美教师、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市技能竞赛获奖教师、“泉州市教育世家”代表等优秀典型,结合开展“三名一训”工程(名校长培养、名优教师培养、名师工作室建设,对外交流研训)、“领航团队”培养工程等,展现我区教师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崇高的师德情怀。同时,进一步健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引导广大教师克服职业倦怠,不忘初心、潜心育人,树好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新形象。
(三)保障教师权益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惠师政策,依法保障教师的各项权益;要通过开展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了解教师的需求及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重点走访慰问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提升教师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节俭务实过节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策划、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杜绝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勤俭务实地开展隆重而简朴的庆祝活动,让活动得到广泛参与、教师喜爱、群众认可。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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