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100-2015-0077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5〕1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9-0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鲤城分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9-03 08:3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5112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鲤城分局关于开展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郑新聪书记 8 15 关于吸取天津危化品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抓好全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批示精神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泉国土资明传〔201513号)要求,我区将于近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现将国土分局制定的《鲤城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9 1

     

     

    鲤城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鲤城分局

     

    根据《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泉国土资明传〔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工作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根据今年强降雨地质灾害表现、气象预报等因素,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排查范围为我区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街道、医院、学校、工厂等人员集中地、公路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

    (二)通过排查,全面查明我区地质灾害隐患,详细记录地质灾害隐患的位置、范围和受威胁情况,逐个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信息资料。

    二、排查工作组织形式、职责分工及时序要求

    (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组织自查,国土分局牵头组织抽查、复核的方式进行。

    (二)区住建局负责我区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区交通市政局负责我区交通干线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区农林水局负责我区水利设施周边高陡边坡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区教育局负责我区校园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区卫计局负责我区医院院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高新区和江南新区排查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二所、社区抽调人员及地灾点监测员组成,相应负责高新区、街道辖区的排查工作,要逐厂逐社区逐户开展实地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于 2015 9 13 日前 完成部门自查和基层排查,并将初步成果资料报送国土分局(联系人:吴宇峰,联系电话:22769629,传真:22769629,邮箱:lc22769638@163.com)。

    (三)国土分局负责对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并负责联系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咨询组对复核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整理汇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终成果资料,呈报区政府审核后于 9 15 日前 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各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整治措施,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整治

    各街道要根据逐户排查结果,制定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统一登记造册,尔后报国土分局。同时要组织开展科学合理的除险加固等整治工作。城镇居民点的除险加固工程由住户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开展治理;公路、桥梁、学校、卫生院、工厂等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由管理者或所有者负责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等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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