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现行有效区级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泉鲤政规〔2022〕1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截至2022年1月6日,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62件(详见附件1),其中:2021年度发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18件,2021年1月1日以前发布的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44件。

  二、截止2022年1月6日,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5件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到期失效(详见附件2)。

  三、2022年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本通知附件一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鲤城区2022年现行有效区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22年废止或到期失效的区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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