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名会所专审Ⅰ[2018]XXX号
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基本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登记证号为社证字第4022号,组织机构代码为75738857-X 。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法定代表人:林秀炎。地址为泉州市打锡街157号5号楼203-205,业务主管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四、财务情况
1、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079809.96元,其中:
(1)货币资金 11079809.96元;
(2)其他应收款 12000000.00元。
2、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0元。
3、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合计23079809.96元,
其中:限定性净资产0元,非限定性净资产23079809.96元。
4、2017年度收入总额6564341.96元,其中:
(1)
捐赠收入 6164224.59元;
(2)
政府补助收入 342000.00元;
(3)
其他收入 58117.37元。
5、2017年度支出总额8662313.21元,其中:
(1)
资助项目支出 2394704.69元;
(2)
定向捐款支出 6266000.00元;
(3)
公用费用 1608.52元。
五、审计意见
经审计,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泉州名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国 泉州
主任(或授权的 2018年5月4日
副主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