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吾先生遗言
来源:《古文鉴赏辞典》(下),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版 时间:2023-01-05 12:40 浏览量:1

  春来多病,急欲辞世。幸于此辞,落在好朋友之手。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尔等不可不知重也。

  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1],向南开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后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2],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

  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余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一白布中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布廿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出,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于圹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主人矣。既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阁了,仍用芦席五张铺于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筑实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周围栽以树木,墓前立一石碑,题曰:“李卓吾先生之墓”。字四尺大,可托焦漪园[3]书之,想彼亦必无吝。

  尔等欲守者,须是实心要守。果是实心要守,马爷[4]决有以处尔等,不必尔等惊疑。若实与余不相干,可听其自去。我生时不着亲人相随,没后亦不待亲人看守,此理易明。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二月初五日,卓吾遗言。幸听之!幸听之!

  注释:

  [1]城外,指通州(治今北京市通州区)城外,当时李卓吾寓居通州。高阜即高地。 [2]马诚老:马经纶字诚所,官至御史,《续焚书》中多处称为“马侍御”,因触怒神宗,被贬斥为民,回通州家居。厚终之具:指厚葬的用品。 [3]焦漪园:即焦竑。竑字弱侯,号漪园,又号澹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是明代著名学者,李贽的好朋友。 [4]马爷:即马经纶。

  赏析:

  晚年的李卓吾,因身体多病,常想到死。他在《与周友山》中说:“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可如何!但等死之人身心俱灭,筋骨已冷,虽未死,即同死人矣。”在《与友人书》中又说:“多一日在世,则多沉苦海一日,诚不见其好也。……所喜多一日则近死一日。”(均见《续焚书》卷一)万历三十年(1602)春天,七十六岁的李卓吾病势沉重,有旦暮辞世之感,于是草拟了《遗言》,对后事作了安排。

  作为哲人巨子的李卓吾是不怕死的。他曾提出过有名的“三不”,即“不畏死”“不怕人”“不靠势”(《续焚书》卷一《与耿克念》),面对死亡,泰然处之,视死如归。这只要看一下他对后事的安排竟是如此有条不紊,连抬他遗体用的门板要及时归还主人都想得到并且写在《遗言》之中,就可以知道他在死亡面前是如何地镇定自若了。透过这种镇定,我们看到了李卓吾那种对于生死已大彻大悟的哲人形象。

  《遗言》中最感人者,是李卓吾的那片真情。他一生做人强调“真”,真情,真心,真话。至其将死,作为《遗言》,言语真切至到,尽是天然纯真的真性情。其“真”有三:一是对于“幸于此辞,落在好朋友之手”非常满意,所以他一再说“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对“好朋友”的真诚信任,友情的至深至笃,皆深含在“最难”、“最幸”几字之中。这开头的几句话,实在不容易得,它是李卓吾在经历了一生艰难的生活斗争和饱尝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之后才写出来的,决非一般生活平庸之辈所能道及。李卓吾是儒教的叛逆者,他因此受到封建卫道者们的种种迫害。就拿他在湖北黄安、麻城时来说,大骂其“大坏风化”者有之,阴谋将其“递解回籍”者有之,“落井下石”者有之,“阳解阴毒”者有之,动手“拆毁芝佛院”者有之,恨不得“一棒打杀李卓吾”者亦有之(上引均见《续焚书》卷一)。李卓吾的生命,就捏在这些卫道者的手里。当然,在最困难的时候,李卓吾也得到了好朋友们的无私援助。患难识友情。在病体不支,“急欲辞世”的时候,他处在敌人围剿之中,却没有“落在”敌人之手,而是“落在好朋友之手”,能由“好朋友”来给他安葬:这对飘泊危难中的李卓吾来说,确实是难得的结局!李卓吾的宽慰、激动之情,从“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的表白中可想而知。当时李卓吾住在通州马经纶家,马经纶是李卓吾生死与共的朋友,本文中的“好朋友”当指马经纶等人。其二,对后事的安排,也完全出于至诚。本来,李卓吾是想老死在麻城芝佛院的,他预先造好了一座用来安放其骨灰的塔。不料麻城的卫道者们容不得这位“异端”,终于拆除了芝佛院,焚毁了他的塔,使他无处安身。及至通州马家,“春来多病,急欲辞世”,而且能“落在好朋友之手”,他对后事才作了这样的安排。他从选地、开坑、坑的大小尺寸以至如何掩埋、如何立碑等等,都作了详细布置。他的这种埋葬法,至俭,至洁,确如他自己所说:“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在他看来,“死有所藏,安其身于地下”(《续焚书》卷四《书遗言后》),也就可以了。所以他反对厚葬,反对俗气,认为一切“厚终之具”“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并说“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李卓吾的这番主张,既是对封建卫道者厚葬主张的挑战,更是他一生追求适性、率真的最后实践。于是,他以坦荡真诚的情怀要求他的弟子“欲守者,须是实心要守”,“若实与余不相干,可听其自去”。李卓吾一生教人真诚,不要做“言假言”“事假事”的“假人”,以至在《遗言》中还要加上这一条。关于对其坟墓守与不守的问题,李卓吾没有丝毫的假排场。他首先不要求亲人看守:“我生时不着亲人相随,没后亦不待亲人看守。”对于弟子,也同样不要求他们看守,但若“实心要守”,也不拂其意。这仍是李卓吾一生所恪守的适性、率真的人生宗旨。

  事实上,李卓吾最终并没能在好朋友手里安安稳稳地了此一生。在他病情很重的情况下,当时的封建官吏仍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神宗万历实录》卷三六九)的罪名把他逮捕入狱,他终于在三月中旬某日被迫在狱中自杀。他的好朋友马经纶按照他的《遗言》,把他安葬在通州的北门外。

  这篇《遗言》,一切发于至诚,而文字朴实,语意沉稳,虽大限将至,却如对友促膝扺掌而谈,无一悲戚之语,无一苛求之事。谁能想到,一个在封建社会里惊天动地的人物,对自己后事的安排,竟是如此的简单!他不愧是一位大彻大悟的哲人。

  (邱鸣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