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15-06-19 16:09 浏览量:1

各县(市、区)经信(经贸、经济)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控一代”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4216号)和《泉州市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8)》(泉政办〔20141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覆盖面,推动全市各县(市、区)积极参与到“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建设中,引导企业加快发展“数控一代”机械产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推进我市装备制造产业跨越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编制发布2015年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名单(第二批)。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

2.申报示范项目的产品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在国内同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3.企业拥有研发技术机构和专业人才,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4.申请相关专利一件以上(含一件)或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达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

5.申报产品必须明确特定的细分领域,名称有具体、明确的表述,体现其主要特点和范围,不能笼统表述。

二、申报范围

数控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重大智能成套装备,数控系统及其应用,工业机器人等。

三、申报材料

1.2015年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第二批)申报表(附件1);

2.2015年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第二批)报告书(附件2);

3.申报项目产品实样图片;

4.申请专利证明材料或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证明材料;

5.企业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承诺书(附件3);

6.企(事)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经信和财政部门,市级直属企业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各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并签注核对情况和加盖公章,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行文上报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申报时间截止2015618日。

2.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需刻录成光盘),纸质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可登录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jw.fjqz.gov.cn)下载。

3.企业所提供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4.同一企业2015年“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原则上不超过二个。第一批已申报过的产品不得再申报。

5.第一批申报“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数量较少的县(市、区)要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6.联系方式

泉州市经信委装备科 郑丽花   电话:28382938

陈默涵   电话:22385189

传真:22385189       邮箱:jm22385189@163.com

泉州市财政局企业科 林     电话:28066936

企业还可加入“泉州机械装备制造业群”QQ群(群号:289459976)进行交流。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