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企业购置和销售“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时间:2017-05-23 10:16 浏览量:1

——鲤城区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措施文件解读之七

对销售给本地企业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安排应用推广补助资金,用于生产企业的产品推广应用(市、县两级各承担30%70%);鼓励鲤城区域内企业购置使用列入市级“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予以补贴(市、县两级各承担30%70%)。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一批生产示范流水线,竣工并完成验收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措施的通知》7条加快“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建设

本措施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数控一代”产品市场推广补助,对辖区内销售给我市企业“数控一代”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市场推广补助,支持企业研发产品,扩大生产,开拓市场;二是我区企业购置“数控一代”产品补助,对我区企业购置使用列入市级“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提供购置产品补助,减少企业设备采购成本;三是“数控一代”生产示范流水线项目补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深入合作,补助资金建设一批对行业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控一代”生产示范线,进一步推动建设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成的数控装备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本措施中认定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是指列入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名单的产品,该项目每年市政府征集更新一次。(具体申报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