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8-02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鲤环保〔2022〕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9
局各股(室)、站、大队: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 219 号),我局无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现将我局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鲤城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鲤环保〔2019〕25号);
二、废止《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鲤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鲤环保〔2020〕1号);
三、废止《鲤城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鲤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意见>的通知》(鲤环保〔2021〕64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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