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7-1200-2017-00017
    • 备注/文号:泉鲤政经信〔2017〕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14
    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经信局 时间:2017-07-01 12:10

    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鲤城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经信部门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现将我区经信部门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级经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经信部门各单位、行业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在全区经信部门和所属事业企业单位开展。

      三、组织机构

      区经信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挂靠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各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安排

      1.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二是深入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开展宣讲活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每个人心中。三是在相关企业、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口号和安全常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要根据实际制作一批宣传图片和宣传资料,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认真解答,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宣传咨询日”应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放书籍、组织讲座、集体学习等方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协调组织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清蒙分公司在江南新区举办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各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开设专栏、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各行业企业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以事故警示教训推动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采取事故案例展览、事故案例专题讲座、召开事故反思讨论会、安全宣誓、签名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民爆企业、管道企业和局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案例展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做好安全工作自觉性;三是警示教育活动,将近期发生的几起较大事故纳入案例教育的内容。

      4.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单位官方网站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经信部门各行业企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从6月份开始,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相关行业企业安全平稳发展,为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三是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动。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等实施情况,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改的积极性,大力推动企业研发、引进先进工艺、装备,提高安全生产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维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安全月”系列活动。期间,各单位相关领导要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浓厚氛围。经信部门相关行业企业要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手段,形成宣传优势;要确定宣传主题,开辟宣传渠道,利用广播、通讯(手机短信)、户外广告、标语、墙报、安全预警提示等,采取集中、连续的方式,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及宣传,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

      (三)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对所辖企业开展活动的检查指导,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项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活动期间,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在总结往年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要加大宣教投入,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宣传教育所需资金,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活动动态信息及时报送。

      (联系电话:22355851,传真:22355182,电子邮箱:22355851@163.com)

      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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