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5-0800-2018-00041
- 备注/文号:泉鲤民社〔2018〕120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5
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泉州鲤城云达电商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决定准予你单位注销登记。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将你单位的登记证书和财务凭证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剩余财产。
此复。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抄送:市民政局,市人行,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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