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2-00015
    • 备注/文号:泉鲤林长办〔202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林长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4
    泉州市鲤城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鲤城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2-08-24 18:02
     

    泉鲤林长办〔20225

     

     

    泉州市鲤城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鲤城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林长制协作单位

    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鲤城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泉鲤委办〔202235号)和《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泉州市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经区级林长同意,现将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林长办公室

                              2022824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鲤城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2164号)、《泉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林长办〔2022〕号)、《泉州市鲤城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泉州市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效综〔20223号)和《鲤城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二、组织形式

    1.数据采集。采取上报佐证材料、收集已有数据、区林长制协作单位提供数据、暗访等方式采集相关数据。

    2.现场核实。区林长办会同区林长制协作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区委督查检查考核要求和绩效考核办法,对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以街道本级为主,涉及相关具体工作的,可随机抽取12个社区进行补充评价。

    三、时间安排

    202211月初开展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31月提交考核结果。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根据国家、省、市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下达我区的工作任务分解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突出考核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主导作用发挥情况,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约束性指标和国土绿化、天然林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灾害防控、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打击毁林等林业违法行为、林长制实施运行、突出工作成效等工作实绩,以及2022年林业八大工程涉及相关街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除机制举措创新和突出工作成效情况加分项外)直接折算应用于街道林长制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得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考核(22分)

    1.街道、社区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4分):   考核林长制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情况、领导变动后林长名单和公示牌的及时更新情况、上级安排的林长制事务完成情况、林长制工作培训情况、通过媒体(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情况、上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2.街道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6分):考核街道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督查、考核、部门协作等制度运行情况;落实林长+警长等工作协作机制情况;街道、社区林长公示牌保有量情况等。

    3.街道、社区林长工作职责落实情况(6分):包括街道林长会议召开情况;街道林长、副林长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情况;街道林长、副林长开展巡林情况;监督、考核街道相关部门和社区林长履行职责情况等。

    4.林业改革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投入及绩效完成情况(3分):考核区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街道本级财政对林业专项投入情况等。

    5.基层基础建设情况(3分):考核街道综合执法协调、街道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林业科技保障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目标责任考核(78分)

    1.保护性指标(51分)

    1)森林覆盖率(2分):考核森林覆盖率,确保不低于下达的年度目标值(指标以林业与国土三调融合后的数据为基础测算的年度目标值)。

    2)森林蓄积量(2分):考核森林蓄积量,确保不低于下达的年度目标值(指标以林业与国土三调融合后的数据为基础测算的年度目标值)。

    3)林地、湿地保护(3分):考核林地保有量情况、林地和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情况。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等。

    4)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4分):考核生态公益林保有量和管护情况、天然商品林管护情况等。

    5)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5分):考核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猪危害防控情况等;考核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任务完成情况等。

    7)森林防灭火(12分):考核街道森林防火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火灾评估、防火巡护和火灾扑救队伍建设、火案调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火灾伤亡等情况。

    8)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分):考核街道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挂图作战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监测预报成效、配合做好检疫执法和疫木监管情况等。

    9)维护林区和谐稳定(13分):考核森林督查整改、涉林案件查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调处等工作情况,对发生三个重大的严格扣分。

    2.发展性指标(27分)

    1)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3分):考核街道松林改造提升、封山育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森林步道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

    2)推进国土绿化美化(7分):考核植树造林任务完成及落地上图情况;森林街道、森林社区建设情况;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成效等。

    3)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8分):考核街道林业产业产值、破解难题推进创新、新增林下经济基地面积、新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新培育区级以上品牌、森林旅游、花卉产业等情况。

    4)森林资源监测监管(9分):强化森林资源监测和监管,加强街道综合执法巡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重点考核街道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涉林案件等情况。

    (三)机制举措创新和突出工作成效情况(+5分)

    1.宣传报道(+1分):有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林长制工作经验做法(包括工作动态)的,每篇加0.2分,最高加1分。

    2.街道开展林长制示范区创建(+1分):有开展林长制示范区创建,示范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主导作用发挥充分,无森林火灾、无涉林案件发生,在全区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加1分。

    3.其他工作机制举措创新和突出工作成效情况(+3分):街道重大工作措施或突出工作成效在全区以上范围产生影响的(包括区级以上林长批示肯定、会议典型发言、发文推广等)加13分,强化综合执法巡查、夯实基层基础受到表彰的加13分,此项目最高加3分。

    五、计分办法

    附件2为我区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评分表,对目标任务缺项的街道,其相关项目不考核(不得分也不扣分)。对机制举措创新和突出工作成效情况(加分项)单独计分,计算公式为:评分结果=计分指标得分总和(不含加分项)/(100分-缺项指标分值)×100分,有关结果和考核等次按《鲤城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和公布。

     

    附件:1.“三个重大标准

    2.鲤城区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评分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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