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5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15:5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鲤城区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楼;电话:2276993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3年度,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规范公开程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均为其他类信息。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提高服务保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着力做好林业资源管理、电梯增设、国土资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全力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3.主动公开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主动公开信息由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和意识形态审查规定,从源头上落实保密和意识形态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防出现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安全。保证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同时及时移送档案馆。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主动畅通公开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形成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中心,微信公众号为辅助的线上公开平台,同时加强线下政务公开栏建设,不断完善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政务公开体系,定期发布相关政策的全面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按照 “谁起草谁解读”和《鲤城区政府政策解读工作规则》文件要求开展解读工作,及时对2023年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鲤城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泉鲤资规范〔2023〕1号)进行解读。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收集群众意见,配合区委宣传部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处理,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同时着重关注人民网网友留言、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平台信息,做到及时回复、及时处理,增进社会各界对相关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2023年共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109件,人民网网友留言4件,均按时办理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持续落实开通多渠道依申请公开方式,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其中2件为当面申请,2件为网络申请,5件为信函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3年度,已答复9件,均按时答复,未出现超时情况,其中1件答复为2022年转结办理,1件转结至2024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范围,扩大信息公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自然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等,依据《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不断完善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内容,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做好单位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同时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强化公众号与网站稿源互通,增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2023年,我局依托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2篇,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组织领导建设:一是分别专门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加大网站自查力度,提高巡网频率,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无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保障网站正常运营,实现网站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统一领导、逐级负好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制度建设情况:对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安全维护与管理、监督考核做了明确规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原则、《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为网站等新媒体平台的正常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均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规范文件类、政策解读类信息还需进一步增加;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较为单一,群众互动效果不明显,群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突破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思路,狠抓措施落实,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向做法较好有先进经验的单位学习借鉴,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政策解读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力求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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