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6-1200-2019-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食安办〔2019〕3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7
    关于做好2019年度鲤城区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11-13 16:34

    各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

      根据泉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做好迎接2019年度市对我区的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绩效考评中多得分、少丢分,进一步提升我区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30日。

      二、测评对象:以街道为单位,18-65周岁社区常驻居民(不区分户籍)。

      三、测评方法:由区食安办委托调查机构随机抽取我区居民固定和移动电话进行调查,每个社区抽样成功50名。

      四、测评结果得分计算方法:对各街道绩效考评总分为1分,相关基础性工作占0.3分,测评结果占0.7分,满意度得分即:调查满意率百分比X0.7。

      五、测评结果运用:测评得分将作为年底区对各街道考评的得分,也将作为各市场监管所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满意度测评调查的三个问题分别从感知度、宣传力度和满意度进行调查:

      1、您认为今年当地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的安全工作重视吗?

      2、您今年是否看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

      3、您对今年鲤城区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的现状满意吗?

      七、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行动起来,会同市场监管所研究各种行之有效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11月份各街道、社区要掀起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热潮,发动辖区企业、商户、社区居民、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安全的宣传活动中去。

      2、要积极推广微信公众号。一是充分发挥区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引导作用。不断丰富公众号内容,不定期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监管执法等相关信息,扩大群众对食药监工作的知晓程度。二是有效借用政府公众号平台扩大宣传。积极加强与区委宣传部联系,发挥鲤城微事及各相关部门等政府公众号宣传作用,定期推送转载食品安全知识(常识),不定期发布监管工作动态,

      3、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家入户宣传。一是走访企业、商户、居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二是开展 “尚德守法 共享共治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工作,向全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发放宣传单、宣传品。

      4、主动做好两代表一委员的沟通工作。采取“两见面、三结合”方式加强沟通走访,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

     

      泉州市鲤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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