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6-12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食安办〔2020〕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0
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发〔2020〕2号)要求,2020年全市食品抽检量要达到5批次/千人的目标。为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任务的按时完成,现将任务分解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落实“四个最严”的重要举措,是监管跑在风险前面的重要手段,是风险交流、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重要基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要作用,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本部门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狠抓任务落实,推进抽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食安委对各部门食品安全年度评议考核内容,考评情况按规定报告区委、区政府。
二、精心组织,确保任务完成
按照2019年底全区常住人口40.1万的口径测算,2020年度市食安办下达给我区的食品抽检任务总数为1403批次。根据区直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市直部门承担的抽检批次任务数和往年食品检验工作情况,2020年度区级食品抽检任务1403批次任务分解如下:区市场监管局承担818批次(含食品相关产品)、区卫健局承担280批次、区农水局承担280批次、区发改局(粮储局)承担25批次。
三、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各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经费投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委(粮储局)要通过财政预算、争取上级经费支持、调整单位经费支出结构等方式积极筹措2020年度抽检任务所需经费。
泉州市鲤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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