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6-12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泉鲤市监〔2023〕9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9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2023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4-14 11:01

    各市场监管所(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区局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鲤城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鲤城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责和辖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21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鲤城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区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将认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按照省、市两级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主线,结合我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防严管严控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和《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各市场监管所(组)要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督促属地食品生产企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各项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持续保持100%,抽考合格率保持100%。继续组织开展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约谈。

    (三)配合开展专项调研和督导检查。配合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四)健全风险排查制度。结合食品生产监管事权,全面排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建立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步构建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强化风险问题研判。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成果,定期研究分析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区局拟订2023年质量综合管理第三方风险诊断评价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等生产领域开展风险诊断评价工作,各属地市场监管所(组)要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风险诊断评价工作,选派相应的监管人员全程参与评价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做好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跟踪,及时处置食品生产安全舆情事件。各市场监管所(组)要配合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蜂产品、食用植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品种风险防控以及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统筹推进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组)要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监管。配合食品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工作。

    (八)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继续加强肉制品、糕点、饼干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各市场监管所(组)要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行为和食品标签标识,防范月饼、粽子、茶叶等食品过度包装问题,开展糕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九)进一步强化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管。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各市场监管所(组)要对抽检不合格频次较高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严格落实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整改,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控制到位。

    (十)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持续强化“两超一非”问题治理,各市场监管所(组)要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底线。

    (十一)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掺杂使假问题整治力度,各市场监管所(组)对发现食品中添加药品、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冰乙酸勾兑食醋、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糖浆冒充蜂蜜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处置。配合做好“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长江禁渔打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四、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助推食品产业发展

    (十二)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各市场监管所(组)要全面开展肉制品企业监督检查,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和产品标签等关键点管控,提高肉制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十三)着力破解行业难点痛点问题。按照工作部署安排,各市场监管所(组)要深入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了解食品生产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的感受度和意见建议,推动难点痛点问题解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十四)持续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巩固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各市场监管所(组)要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

    (十五)持续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各市场监管所(组)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解难纾困帮扶活动,真实了解食品生产者日常生产状况,指导小微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以需求为导向补齐食品生产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以大中型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为重点,推行HACCP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提高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十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靶向诊疗”服务。按照部署安排,区局有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组)要配合第三方风险诊断评价专家、检查员等专家团队,深入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和高风险企业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靶向诊疗”,帮助企业从深层次排除疑难杂症,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十七)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建设。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区局有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组)要配合市局建立食品生产检查员库,积极参加检查员培训考核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探索日常培训和实战化岗位练兵结合的业务培训新模式,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和能力。

    (十八)强化食品生产风险等级和信用监管。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区局有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组)要依托省级统一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优化风险分级指标,综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因素,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实现风险自动分级、实时调整、差异监管。

    (十九)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全面推进省局智慧监管一体平台食品生产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区局有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组)要配合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及时、准确、全量归集,消除“信息孤岛”,实现监督检查、企业自查、问题处置、企业整改闭环监管。强化福建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运用,着重提升企业录入率水平。加强数据统计、挖掘和分析研判,强化数据信息运用,实现信息赋能监管。

    (二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增强食品监管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发挥食品生产安全社会共治作用

    (二十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强化与卫健、海渔、粮储、工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以及许可审批、监督抽检、执法稽查等机构的交流协作,各市场监管所(组)要做好风险交流和风险预警。

    (二十二)推动全区食品专业技术协作。加强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第三方技术机构的沟通合作,区局有关股室要逐步建立专家联络沟通机制,加强专业政策和技术交流,发挥食品生产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十三)促进食品行业自律规范。引导新闻媒体、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区局有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组)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建立行业规范和标准,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和技术服务,引导企业实施食品生产全程控制,加强行业自律。

     

     

     

    2023年鲤城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紧抓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主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两大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2023年全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属地市场监管所(组)要按《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检查。对风险等级为A级、B级的企业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风险等级为C级、D级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根据信用等级调整监督检查频次,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合规生产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各项责任。

    二、开展飞行检查

    属地市场监管所(组)要配合市局组织的交叉互检、带班检查等多种方式的飞行检查工作,针对各级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彻底查明问题原因,切实整改到位,并严格核查验收,实现“闭环监管”。

    三、配合开展体系检查

    属地市场监管所(组)要配合省局开展大型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体系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健全食品安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改进食品安全保障条件,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

    四、开展专项检查

    (一)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属地市场监管所(组)要按照工作部署,结合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糕点、饼干、蜂产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

    (二)持续开展风险排查防控。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市监函〔2022151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函〔2022293号)等有关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组)要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风险诊断评价工作,选派相应的监管人员全程参与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等生产领域开展风险诊断评价工作,落实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机制,按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见附件1),结合属地实际,落实一域一档、一品一策、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防范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属地市场监管所(组)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2022年检出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样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见附件2)。

    (四)开展疑难杂症专家会诊。区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食品生产第三方风险诊断评价机构,深入相关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靶向诊疗”服务,帮助企业从深层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困惑食品生产的疑难杂症,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场监管所(组)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和人员,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无缝衔接、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市场监管所(组)要健全完善的监管档案,及时归集监督检查记录,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做好整改落实,实行风险隐患整改销号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立案查处,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市场监管所(组)要认真总结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长效机制,并分别于20236281128日前汇总通过OA上报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到区局质量综合股陈瑞雯工号,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1.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2.2022年检出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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