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4-3000-2021-00012
    • 备注/文号:泉鲤司〔2021〕4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9
    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公布鲤城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1-11-09 15:08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市直驻鲤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区政府和区纪委的要求,我局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对各单位报送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鲤城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共53项(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被列入《鲤城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各单位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提供公共服务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

      二、对列入《鲤城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各相关单位要制作本单位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并以办事指南的形式细化证明的具体样式、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明确出具时限、办理用途、具体流程及法律依据,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的方式让群众知晓。各单位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须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区司法局备案(联系人:邱婉羚、陈晓云,联系电话:22350091,邮箱:fzdc2235@126.com)。

      三、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简政放权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及时对本单位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精简证明材料。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网络核验、信息共享、合同凭证等办理的和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证明,要坚决予以精简并明确办理方式。

      四、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省“五级十五同”标准为依据的“证明”事项共376项(详见附件2),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属于要求申请人到其他单位开具证明的,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替代办理,并积极向省、市反映,推动“证明”全部取消。

      五、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精简证明事项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证明事项精简工作。对不及时精简、精简不到位、影响精简结果有效落实的,我局将反馈区政府和区纪委予以通报。

      附件:1.鲤城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2.省“五级十五同”标准为依据的“证明”事项

      鲤城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审批事项

      要求提交的证明事项

      设定依据

      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基金会成立登记

      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第九条

      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新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住所证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新地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666号修订) 第十一条

      5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666号修订) 第十一条

      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社会组织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666号修订) 第十一条

      7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8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9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监护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10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1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1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1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1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15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1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或患有重病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17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18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19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20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2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2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2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2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25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2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27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28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

      送养人死亡或者下落不明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29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三十条

      30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三十条

      3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补发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证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三十条

      3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3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3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35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监护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六条

      3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37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五条

      38

      鲤城区司法局

      法律援助

      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七条

      39

      鲤城区人社局

      工伤认定申请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第十八条

      40

      鲤城区人社局

      工伤认定申请

      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第十八条

      41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举办者(法人代表)、拟聘校长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含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五条

      42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的证明文件(载明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五条

      43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各专业教师花名册及其资格证明文件(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五条

      44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办学场地的产权证明及校舍合格验收材料(含办学场所通过消防安全审查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五条

      45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变更审批

      办学场地的产权证明及校舍合格验收材料(含办学场所通过消防安全审查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五条

      46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类型变更审批

      增设专业教师花名册及其资格证明文件(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五条

      47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

      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的证明文件(载明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五条

      48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49

      鲤城区人社局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捐赠资产协议及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50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带病回乡定期补助(涉及带病回乡认定部分)

      军队医院证明

      《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

      51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残疾等级评定

      原始医疗证明

      《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五条

      52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公局

      Ⅲ级以上(含Ⅱ级)焰火燃放许可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格证明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三条

      53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公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下)

      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提交资质、资格证明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三条第二款

      附件2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为依据的“证明”事项

      序号

      主管部门

      审批事项

      要求提交的证明事项

      设定依据

      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监护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监护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0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或患有重病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5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7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8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9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0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

      被收养人残疾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5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

      送养人死亡或者下落不明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

      不反对此送养行为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7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8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9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补发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证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遗体异地运送核准

      与死者关系证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遗体异地运送核准

      非死亡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遗体异地运送核准

      死亡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3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身份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基金会变更登记

      新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9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0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注册证书(可不提供)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1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由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2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增项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3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增项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4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增项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5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增项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6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延续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7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延续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延续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9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延续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0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延续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1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注销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或申请注销资质的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2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3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4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5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6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注册证书(可不提供)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7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9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0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1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

      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注册证书(可不提供)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2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新设合并)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3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新设合并)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4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新设合并)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5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新设合并)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6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新设合并)

      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注册证书(可不提供)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7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9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0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注册证书(可不提供)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1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涉及更换发证机关的资质证书变更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市、县迁出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2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涉及更换发证机关的资质证书变更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3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涉及更换发证机关的资质证书变更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4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涉及更换发证机关的资质证书变更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5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涉及更换发证机关的资质证书变更

      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注册证书(可不提供)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6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跨省变更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7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跨省变更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跨省变更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9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跨省变更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0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首次申请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1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首次申请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2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首次申请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3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首次申请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4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初次申请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A证、C证信息表(系统可查的可不提交),以及工伤保险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5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初次申请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6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注销资质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或申请注销资质的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7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重新核定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重新核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A证、C证信息表(系统可查的可不提交),以及工伤保险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9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注销资质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或申请注销资质的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0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申请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和经济、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1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申请

      主要业务负责人员及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2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申请

      己开发经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新申请企业不提交)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3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资质证书变更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4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所在既有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5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所在既有建筑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6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既有建筑装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装修改造建设活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7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既有建筑装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所在既有建筑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既有建筑装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所在既有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9

      鲤城区文旅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借用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一级除外)审批

      申请书:包括借用单位和被借用单位的名称和相关证明,借用文物的原因、用途、补偿方式、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文物名称、数量及等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00

      鲤城区文旅局

      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审批

      申请文件,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和个人名称,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现状情况,建设项目性质,无法避开不可移动文物而确需实施原址保护的特殊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01

      鲤城区文旅局

      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建设单位申请书(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及法人登记证明,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地点、规模)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02

      鲤城区文旅局

      内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备案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03

      鲤城区文旅局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

      1.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3.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104

      鲤城区文旅局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1.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105

      鲤城区文旅局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事项变更审批

      1.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3.新增的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新增演员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106

      鲤城区文旅局

      内地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1.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107

      鲤城区文旅局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

      1.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 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108

      鲤城区文旅局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1.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109

      鲤城区文旅局

      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1.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110

      鲤城区文旅局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1.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111

      鲤城区文旅局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1.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112

      鲤城区文旅局

      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1.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113

      鲤城区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 房产权属证明及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114

      鲤城区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地址变更)筹建审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房产权属证明及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115

      鲤城区文旅局

      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改建、扩建、整改后开放许可

      1. 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116

      鲤城区文旅局

      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

      1.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117

      鲤城区文旅局

      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申请(公共游泳场所)

      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18

      鲤城区文旅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批准

      1.举办者合法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3.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119

      鲤城区文旅局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1.举办者合法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3.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120

      鲤城区文旅局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结业证书或其余有效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21

      鲤城区文旅局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成绩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22

      鲤城区文旅局

      个体演员《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变更

      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包括: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以提供演出或练习视频)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23

      鲤城区文旅局

      个体演员备案

      1. 个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 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包括: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以提供演出或练习视频)

      124

      鲤城区文旅局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1. 个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

      125

      鲤城区文旅局

      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变更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26

      鲤城区文旅局

      公益性公共游泳场所改建、扩建、整改后开放备案

      1.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127

      鲤城区文旅局

      开放公益性公共游泳场所备案

      1.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128

      鲤城区卫健局

      义诊活动备案

      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同意其参加义诊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29

      鲤城区卫健局

      医师执业注册_变更注册_执业范围

      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0

      鲤城区卫健局

      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

      修改医师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1

      鲤城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变更_执业地点

      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2

      鲤城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新证_实体医疗机构(含增设分支机构)

      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3

      鲤城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新证_新设置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4

      鲤城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新证_新设置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

      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5

      鲤城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新证_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

      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6

      鲤城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_实体医疗机构(含增设分支机构)

      台湾医师行医执照/行医资格证明(含公证文书)或大陆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7

      鲤城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_实体医疗机构(含增设分支机构)

      台湾永久居民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8

      鲤城区卫健局

      护士执业注册_首次注册

      护理、助产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39

      鲤城区卫健局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_变更

      6个月内的体检合格证明及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0

      鲤城区卫健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_新证_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

      参加省级以上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技术专项培训学分证书、国家或本省省级基地进修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1

      鲤城区卫健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_新证_婚前医学检查

      专项技术培训证明或指定机构的进修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2

      鲤城区卫健局

      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单位变更后重新登记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14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_按台(套)办理首次办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机动车登记证书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城乡集贸市场经营非处方药设点审批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仓库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新任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新任职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亲自办理的,须提交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标注

      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亲自办理的,须提交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补发

      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亲自办理的,须提交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4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

      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亲自办理的,须提交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5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仓库地址变更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5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法定代表人学历或职称证明

      15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或职称证明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15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变更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企业负责人学历或职称证明

      15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5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或职称证明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15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

      投资人居所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身份证明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5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身份证明复印件

      15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负责人任免文件及新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15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6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16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16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的裁定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证明

      16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经营者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6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证照相关服务(含营业执照的换发、遗失补领等)

      报纸公告样张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6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16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16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6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16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产权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产权证明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超设计使用年限换证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17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改造变更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名称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同区域移装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单位变更后重新登记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_按台(套)办理首次办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产权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产权证明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7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改造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改造质量证明资料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8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8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单位变更后重新登记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18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名称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8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8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同区域移装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8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使用登记_按台(套)首次办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18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锅炉延续登记_按台(套)办理超设计使用年限换证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8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购买方合法用途证明性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购买方资质证明性文件

      18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产权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产权证明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8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超设计使用年限换证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19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改造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改造质量证明资料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单位变更后重新登记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名称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同区域移装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使用登记_按台(套)办理首次办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主体资格证明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19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的确认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改制后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验资证明或上一级工会出具的证明

      19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0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0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备案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0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变更登记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

      20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0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0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0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0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0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公司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的不需提交)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合并(分立)公告报纸样张

      20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合伙企业备案

      清算人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1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明

      21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任免文件或者依合伙协议作出的任免决定及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1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1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批准文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企业清税文书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1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职业资格证明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1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清税文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1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资金数额证明

      21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21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内资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1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以下简称“目录”)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税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22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证照相关服务(含营业执照的换发、遗失补领等)

      报纸公告样张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22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税证明

      22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申请迁出登记

      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证照相关服务(含营业执照的换发、遗失补领、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等)

      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2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资料

      居民身份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单位介绍信 (调取证件通知书)

      律师证

      工作证 (执法证)

      23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产权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产权证明文件

      23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超设计使用年限换证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改造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改造质量证明资料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跨区域移装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跨区域移装、单位变更后重新登记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名称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同区域移装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气瓶使用登记_按单位办理首次办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3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4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经营者地址门牌号变更

      地址门牌号变更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4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

      自酿酒检验合格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4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

      报纸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4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自酿酒检验合格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变更

      生产地址名称变更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检测报告

      24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补办

      遗失公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4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核发

      检测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4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延续

      检测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4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补办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5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停用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5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重新启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5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注销、报废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25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复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

      身体健康证明

      25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减资的提交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5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许可证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5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25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批准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报纸公告样张

      25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变更后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合并(分立)公告报纸样张

      25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6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6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6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6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

      批准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的不需提交)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6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合伙人姓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26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6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6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6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职业资格证明

      审批机关审批文件或证件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

      26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的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7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

      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免职文件和新任职人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审批机关的批复

      27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产权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产权证明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7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超设计使用年限换证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7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单位变更后重新登记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27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改造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改造质量证明资料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7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跨区域移装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7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名称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7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7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变更登记_按单位办理同区域移装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7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_按单位首次办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8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

      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执业药师需提供)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8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减经营范围

      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执业药师需提供)

      28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变更

      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执业药师需提供)

      283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增加经营范围

      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拟新增经营范围涉及人员变更需提交此项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学历证明(拟新增经营范围涉及人员变更需提交此项材料)

      284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负责人变更

      学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

      285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

      拟变更的注册地址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86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补发

      遗失声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87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

      学历证明(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需提交)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

      企业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企业营业场所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88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换发

      企业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学历证明(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

      289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变更

      变更网站信息的,应提供变更信息涉及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证明(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截屏)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经办人身份证

      290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新办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福建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自建网站的,应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自建网站的,应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证明(“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公共查询--备案信息查询--详细信息”查询页面截屏),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

      291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移动式压力容器变更登记_按台(套)办理跨区域移装、单位变更后重新登记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92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_按台(套)办理首次办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93

      泉州市鲤城区外事办

      申报APEC商务旅行卡

      申请人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94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核

      福建省藉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享受特殊补贴比例残疾人特殊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95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报销审核

      辅具购买发票证明;辅具评估费发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96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

      非持证残疾儿童的残疾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97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报销审核

      康复协议或入院(学)证明。省外康复机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98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首次)

      所报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所报残疾职工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99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非首次)

      所报残疾职工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证明;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0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新证申请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1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2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遗失声明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3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换领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4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迁移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迁移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5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注销

      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6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车辆合格证(或能证明车辆型号、排量等信息的书面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7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保安员证初审

      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308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保安员证补办初审

      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09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保安员证注销初审

      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10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备案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1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2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机动车修理业备案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3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旧货交易业备案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4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备案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5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印刷业备案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6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印章刻制业(不含公章刻制业)备案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7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娱乐场所备案

      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18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319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名称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20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21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22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地点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23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登记

      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24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或用途一栏标注为商业或酒店或旅馆)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

      消防救援部门在消防公众服务网上发布的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公众聚集场所名册的公告(需进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登记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开设旅馆,需提供)

      325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名称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26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27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28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地点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消防救援部门在消防公众服务网上发布的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公众聚集场所名册的公告(需进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登记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开设旅馆,需提供)

      经营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或用途一栏标注为商业或酒店或旅馆)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

      329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登记

      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30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1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猎枪、麻醉注射枪配购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32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开展气枪游艺活动单位配置气枪配购证核发

      工商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33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爆破作业单位备案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334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明

      335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身份证明

      336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单位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以及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和本省建筑、消防安全标准、规定的证明

      337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份证

      338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国际联网备案

      法人代表身份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营业执照

      339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从业人员身份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营业执照

      340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个人身份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营业执照

      341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个人身份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营业执照

      342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营业执照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个人身份证

      343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机动车注册登记 (属于进口车辆注册登记业务需向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44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抵押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属于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应提交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45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变更登记

      (属于进口车辆的、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变更登记需向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属于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46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转移登记

      (属于异地转移的、进口车辆转移的需向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申请)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47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注销登记(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注销登记需向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申请)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48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49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属于进口车辆补领登记证的需向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0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属于机动车未销售的或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属于机动车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属于机动车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1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1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2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审批

      项目证明材料(施工立项审批文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政府会议纪要等)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3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审批

      单位法人资质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4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初次申领

      (仅限普通摩托车驾驶证申领)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体条件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5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仅限普通摩托车驾驶证申领)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体条件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6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恢复驾驶资格

      (仅限恢复普通摩托车驾驶资格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体条件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7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机动车驾驶证换发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身体条件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8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定期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接受教育的凭证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59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定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0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定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身体条件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1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2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身体条件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3

      泉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鲤城大队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教育局批示的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4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材料,或由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等任一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5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生育津贴支付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6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7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产前登记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8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住院费用报销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69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变更或主管部门批文等变更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0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材料,或由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等任一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1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2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与所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或检查检验报告或疾病诊断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3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4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缴费基数申报

      工资证明材料或养老经办机构提供退休金材料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5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76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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