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3-03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泉鲤政商务〔2020〕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1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商务局 时间:2020-12-10 16:12

    各街道办事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企业、非星级酒店宾馆: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150号)、《鲤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泉鲤生态办﹝2020﹞3号)、《鲤城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泉鲤生态办﹝2020﹞4号)精神,需立即启动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现将《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工要求,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实施品类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不可降塑料袋

      1.商场、超市、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2年底

      2.规范和限制集贸市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2年底

      3.集贸市场机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5年底

      一次性料餐具

      1.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2020年底

      2.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0年底

      3.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2025年底

      宾馆、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非星级酒店、宾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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