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2500-2017-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2017〕1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5
    关于开展“十佳新市民健康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7-09-15 10:15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街道卫生计生办:

      为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增强新市民对健康卫生的获得感,努力创建全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等化示范区,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行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主旋律。根据9月7日全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十佳新市民健康卫士”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共鲤城区委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意见》(泉鲤委〔2017〕40号)文件精神,决定每2年开展一次“十佳新市民健康卫士”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不懈努力和奋斗,以实际行动培育“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全区医疗卫生计生行业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街道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社区人口健康助理员。

      (二)评选条件

      在推进流动人口(新市民)健康卫生方面符合下列条件或在其中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深得服务对象和群众尊敬和信任的,均可推选。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牢记宗旨,乐于奉献,模范践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使命。

      2.爱岗敬业,医术精湛、刻苦钻研,敢于创新和攻关,在推进流动人口健康卫生领域有所创新,并得到推广应用的。

      3.医务人员深入一线,努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相关指标在同行业内处于全区领先地位的。

      4.街道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善于协调,发挥信息引导作用,开展好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系列活动,建立良好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与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并得到上级和同行业的认可。

      5.发挥好社区人口健康助理员作用,积极主动协同参与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健康服务工作,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可和群众肯定。

      6.先进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

      凡有违法乱纪、医疗责任事故或不良行为的,均不得推选。

      三、申报程序

      (一)民主推荐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群众推荐、组织报送、群众参与、专家评议、公示监督等方法进行。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计生办各推荐1名候选人,其它单位(科室)可结合自己业务推荐候选人。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候选人的申报表一式二份,附12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3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经所在辖区街道卫生计生办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后报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190444080@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评选活动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坚持标准、广泛发动。要严格评选标准和条件,注重广泛听取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上报人选,确保推荐出来的典型具有代表性、导向性和先进性。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区卫生计生局将向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杂志、《鲤城微事》等相关媒体推荐“十佳新市民健康卫士”先进事迹,宣传展示新时期我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风采,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十佳新市民健康卫士”推荐申报表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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