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05-08 16:23 浏览量:1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不断加快,城市轨道装备产业蓬勃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车辆产能迅速增长,产能过剩问题有所显现。为了加强城轨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效预防和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城轨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要求,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完善投资项目监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规范发展。 

  二、如何做好产能监测预警? 

  目前,全省仅有泉州中车唐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一家城轨车辆维修组装企业,总体产能不大,为了进一步加强产能监测预警,《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产能监测体系,定期对本地区的城轨车辆制造、组装和牵引、制动、信号系统产能等情况进行调查,于每年3月15日前将上年度情况报送省发改委。同时,引导企业合理投资。各地要根据城轨车辆市场供需、产能预警情况,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指导、监督,引导企业投资和市场预期,避免盲目投资,使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如何加强投资项目监管? 

  在项目投资方面,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监督责任,严控城轨车辆新增产能。《通知》要求各地健全投资项目备案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加强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掌握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全省城轨车辆产能利用率低于80%时,全省范围内(不含厦门市)不得新增城轨车辆产能。企业申请建设扩大城轨车辆产能项目,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应均高于80%。同时,提高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技术要求。 

  四、如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在严控新增产能的同时,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一方面,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聚集,着力构建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另一方面鼓励城轨装备制造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核心技术,研发先进适用的城轨车辆,并加强资本、技术等合作,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协作,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如何促进产业规范发展? 

  规范城轨装备产业发展主要从加快实施城轨装备认证和加强城轨项目招投标监管两方面着手。《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动城轨车辆等装备认证,积极引导城轨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认证。在市场准入、推广应用等环节,加大城轨车辆等装备认证采信力度,鼓励优先使用认证产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同时,加强对城轨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将项目招标投标与生产企业投资设厂相捆绑等行为,严格予以查处,坚决遏制地方保护主义。要创新招投标方式方法,大力推广电子招投标,实行全流程在线交易、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