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街道关于开展2018年泉州市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的告知书
时间:2018-05-09 09:30 浏览量:1

为扎实有效推进2018年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7122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开展2018年试点社区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中心市区实现垃圾分类“大分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等分别处理。

实行“三个全覆盖”,即: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泉州开发区实现全区域全覆盖,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双阳共18个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实现全覆盖;在2017年试点的基础上,鲤城区、丰泽区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其中:鲤城区增加4000户,丰泽区增加5000户。

二、工作任务

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在总结2017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居民小区(社区)试点范围,努力构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可以通过积分兑换模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奖励,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积极探索实施物业公司保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统一服务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通过开展学校、医院、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各种类型单位垃圾分类,实施社会化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中心市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的试点对象单位(小区)、其余县(市、区)试点小区要于20186月前全面启动,从7月份起,将2018年新增试点对象一并纳入考评,我街道龙岭社区被选定为2018年泉州市垃圾分类试点对象。

金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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