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9-01 11:39 浏览量:1
  

鲤城区安委会办公室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018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冶金等行业(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下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各项措施深化上狠下功夫,切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冶金等行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十五项重点”工作,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力求新突破,实现新进展,增强新实效。

(一)深入开展“一轮大学习大宣贯大培训活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于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掀起一轮大学习大宣贯大培训热潮,切实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安全监管队伍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1)明确学习内容。及时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发布在“鲤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明确学习方式。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适当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采取党组会、党员领导干部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3)明确学习目的。要教育引导广大冶金等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员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2.深入开展“大宣贯”活动,适应受众需要和新媒体时代特点,不断丰富线上线下安全宣教形式。(1)巩固安全宣教传统阵地。充分利用街区广告栏发布、展板展示、文件学习、纸媒报道、宣传单推送、进居入户宣传、现场授课、志愿者活动等传统宣教模式,创新形式、内容,充分发挥安全宣教传统阵地的影响力;2)不断丰富线上宣贯活动形式及资源。要充分利用直播、微信、QQ、网媒、电视等新媒体,多形式、多维度、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形成大宣贯声势。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社会氛围。要组织开发或推送线上教学课程。要因地制宜,结合安全监管行业事故隐患特点,组织制作或推送一批能够有效促进企业自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的安全课程,以教案、教学视频、直播回放等形式,供全区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下载学习。3)要加强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要结合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等一系列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安全整治工作,集中曝光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马”、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3.全面开展“大培训”活动,自觉站位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不断激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1)自主学习自觉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做为重要的自主学习内容,自觉用好“学习强国”、“全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培训平台”等网络学习资源,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坚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2)区域行业监管部门集中组织企业重点人员培训。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监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活动,指导企业深入开展面向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大培训”。3)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要督促企业依照安全生产培训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做到“六明确”:培训对象明确、培训内容明确、培训学时明确、培训场地明确、培训方式明确、考核标准明确。企业逐岗逐人建立完善培训及其考核档案。鼓励企业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二)建立健全“三个责任体系”。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力督促本辖区、本部门所属冶金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按照《鲤城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泉鲤安办〔202022号)文件要求,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依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安全承诺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切实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5.建立健全各级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三定”职责,认真梳理本部门应当承担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各自的审批事项、监管权力和责任事项、“打非治违”事项,确定具体的分管领导、监管股室和监管人员负责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人员具体落实的监管责任机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例会分析制度、监管绩效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监管执法公告公示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要求,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梳理摸排冶金等行业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和基础台账,切实形成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其省、市、区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建立健全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切实将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辖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重要范畴,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同规划、同推进、同考评、同落实,认真厘清本级有关部门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追责有据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体系。

(三)推进“三项基本建设”。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以岗位达标和规范运行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等“三项基本建设”,持续提升冶金等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7.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冶金等行业企业认真对照所属行业(领域、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导则,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含车间表册、岗位卡片),积极运用“一图一册一报告三公告”模式,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风险点名册和风险评估报告(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纸质清单、汇总造册,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按照职责范围报告街道辖区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实施安全风险企业、车间(部门)、岗位(班组)“三级”警示公告,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动态评估制度、公告制度、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各个风险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冶金等行业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同时,要充分运用日常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复审换证等时机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督促冶金等行业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协调有序;一专多能,平战一体”的原则,着眼于建设“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认真编制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冶金等行业企业认真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设施,组织应急逃生、自救、处置相关知识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做到调得动、用得上、反应快、能救援,进一步有效提升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深化“六个专项治理”。要针对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保设施和火灾隐患等为重点,深化专项安全治理,切实强化企业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实效,确保3年内消除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局要求的工贸行业涉及的25项事故隐患。

10.深化粉尘涉爆专项治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的企业进行重新摸底排查,是否有遗漏未登记的粉尘涉爆企业,重点聚焦金属制品、木制品、纺织品、农副产品加工行业,深化整治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企业存在于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10项重点事故隐患,督促冶金等行业涉粉尘防爆企业严格执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标准,完善并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粉尘作业场所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加强除尘设备的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3年内消除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局要求的涉及粉尘涉爆企业6项事故隐患。

11.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督促冶金等行业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程、制度要求,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台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通风检测、作业前风险确认、现场监护、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各项要求,紧盯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局要求的3年内消除涉及有限空间作业4项事故隐患的目标,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确保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2.深化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专项治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聚焦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局要求的3年内消除涉及钢铁企业8项事故隐患、铝加工(深井铸造)7项事故隐患,突出以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铸造等企业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作业活动(简称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包括熔融金属吊运、运输及浇铸等作业)为重点,全面排查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淘汰落后装备工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13.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以涉氨制冷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冶金等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单位所属冶金等行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底数,全面掌握冶金等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各自辖区冶金等行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艺特点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切实可行、有效的监管机制,督促有关企业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责任,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防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

14.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环保设施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组织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台账,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开展环保设施风险点排查,重点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突出以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依规查处。

15.深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电气火灾防范、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本辖区、本部门所属冶金等行业企业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深入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含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或管理不规范、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和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智慧用电”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其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三年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830日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动员和组织每一家冶金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落实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830日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分步实施、分类管理、有序推进、全面落实”的原则,认真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各项具体任务,分门别类建立健全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形成“一街道一册”、“一企一档”,逐项逐条抓好工作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导组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2630日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家会诊、通报约谈、问责问效、联合惩戒等方式,适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攻坚措施,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一律列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实效,夯实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1231日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剖析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逐项转化提升为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本次三年行动是强化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街道及其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本次三年行动摆上当前重要工作日程,对照全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优化方案、细化分工、量化进度、强化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顺利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方法,加强上下之间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紧紧抓住长期以来形成的“老大难”问题,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攻克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统筹推进本次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促,全力落实。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本次三年行动的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严肃问责问效。对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提请政府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请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于2020830日前将本单位本次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每季度首月3日前将上一个季度三年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每年14日前将上一年度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区安办,并按各个附件表格规定的时限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联系人:黄文祥,联系电话/传真:22355036/22355063

邮箱:qzlcajajg@126.com

 

附件1.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宣贯大培训”活动方案;

    2.全区冶金等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全区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全区冶金等行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三年行动专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0826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全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

“大学习大宣贯大培训”活动方案

 

利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利时机,在全区冶金等行业深入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宣贯大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四)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标准规程、操作技能。

二、活动对象

(一)政府层面:各街道安办、区负有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其分管领导、所有有关安监干部。

(二)企业层面:全区所有冶金等行业企业及其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三、组织实施

各街道安办负责本辖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本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将“大学习大宣贯大培训”情况纳入企业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相应的活动。各冶金等行业企业负责本企业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内容由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企业的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大学习(贯穿于三年行动全过程)

1.安监干部:侧重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知识。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知识。

3.企业员工:侧重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规程及标准、事故警示教育、岗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操作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二)大宣贯(与“大学习”同步开展、穿插进行)

1.广宣传:要充分利用街区广告栏发布、展板展示、文件学习、纸媒报道、宣传单推送、进居入户宣传、现场授课、志愿者活动等传统媒介,以及直播、微信、QQ、网媒、电视等新媒体,多形式、多维度、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形成大宣贯声势,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走深走实,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2.深交流: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座谈、演讲、征文、撰写心得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企业职工和各界群众,深入交流“大学习”心得体会,切实在学懂弄通悟透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得到广泛普及。

3.真运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冶金等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大培训(与“大学习”同步开展、穿插进行)

1.政府层面: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走深走实。

2.企业层面:冶金等行业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的专业,采取“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由企业集中培训一次。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可就近由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代训,可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代培,也可使用线上培训平台组织远程教育培训。企业大培训情况应及时依法记录、建档工作,线上培训情况也应下载记录、建档。(闽安委办〔20206号文件公布了省应急厅征集7家安全生产网络学习平台免费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防疫和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可以推荐给相关企业,由企业自主决定和选择。)

平台名称及联系方式如下:

1.中安云教育,网址:http://www.zayxy1.com/index;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老师

2.现代安科,网址:http://fjak.21tb.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老师

3.博晟安全,网址:tp.1safety.cc;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凯伦

4.酷爽信息科技,网址:www.ksaqpx.cn;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建军、严积松

5.链工宝,网址:http://pc.lgb360.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鑫、王娣

6.爱课程iCourse,课程名称: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与控制,网址:http://www.icourses.cn/sCourse/course_3662.html

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安全评价课程,网址:http://jxzy.fjcpc.edu.cn/meol/jpk/course/layout/newpage/index.jsp?courseId=25897


附件2

全区冶金等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018号)和《鲤城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泉鲤安办〔202022号)部署要求,为深入集中开展冶金等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鲤城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确定的总体目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冶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冶金等行业涉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等重点领域企业。

三、企业自查自纠内容

按照《鲤城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规定的内容,组织开展冶金等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四、实施步骤

按照《鲤城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规定的实施步骤,认真细化分解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分级分类报备任务,并将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阶段性总结,同步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及报表。


附件2-表一:

鲤城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指引导则(试行)

自查内容

自查细则

自查标准依据

自查情况

备注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要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九条。

 

 

2.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3.企业要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4.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发展理念。

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②《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③《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

 

 

5.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6.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7.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四、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四)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的规定,认真制订本企业领导成员带班制度,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据实做好交接。

 

 

(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8.企业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9.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九条。

 

 

10.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②《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

 

 

11.企业要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四、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

 

 

12.企业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要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①《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四、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八)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13.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②《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14.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明确技术负责人。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五)强化安全投入

15.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②《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

 

 

16.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①《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17.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8.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条。

 

 

19.企业要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培训规定: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考核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条。

 

 

20.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

 

 

21.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七)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2.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①《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②《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

③《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四、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二)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23.2022年底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018号)附件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八)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24.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

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二十一)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25.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生产工艺、系统、设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018号)附件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生产工艺、系统、设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

 

 

26.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九)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27.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三)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28.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三)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29.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发放到相应岗位的所有员工,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①《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

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四)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30.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①《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四)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31.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四、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四)强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要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十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33.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①《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

③《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五)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34.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二十一)强化企业预防措施: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五)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二)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35.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

 

 

36.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①《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

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五条。

 

 

37.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五)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十三)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3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四、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十一)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

 

 

(十四)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39.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二十九)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六条。

 

 

 

附件2-表二:

鲤城区冶金等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数

签订告知承诺书数

完成承诺公示数

惩戒情况

备注

通报约谈

重点监管

联合惩戒

 

 

 

 

 

 

 

 

 

 

 

 

 

 

 

 

 

 

 

 

 

注:各街道安办(按辖区填报)、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行业领域填报)每月2410:00前将本表报送区安办。


附件3

全区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化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018号)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排查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突出金属制品、木制品、纺织品、农副产品加工行业,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扫等重点环节,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培训会议精神,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3年内消除粉尘涉爆企业的6项事故隐患。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3.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4.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5.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2.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用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四)粉尘清理。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8月前)

各街道要根据相关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执法检查阶段(20209月开始)

1.各街道要动员并组织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对照粉尘防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细化制订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开展自查自改,认真辨识粉尘燃爆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员工粉尘防爆安全培训,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2.区应急局将制定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确保202212月前完成所负责直接监管的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任务,并逐家填写《鲤城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表》(本附件--表一)。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地方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三)开展回头看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阶段(20226月份至12月份)

各街道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形成粉尘防爆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完善基础台账。各街道要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核实本辖区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及以上企业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并强化动态管理,按照鲤城区粉尘涉爆企业基本台账(本附件--表二、三)的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建立了6家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各街道要继续督促企业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执法措施。各街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严格落实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五个一批”的执法措施。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街道要通过示范性专题培训、案例解剖式执法、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培养一批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和技术支撑力量,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推广湿式除尘工艺、监测报警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导企业向本质安全方向转型升级。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将重大隐患作为否决项,严格把关。要进一步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街道于每年1225日前将本辖区本专项整治年度报告(其中2022年应提供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和本附件—表二、三、四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区应急局安监股,联系人:黄文祥,电话:22355036,电子邮箱:qzlcajajg@126.com


附件3--表一

鲤城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表

填表单位:检查日期:年月日

企业

名称

 

地址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法定

代表人

 

手机

号码

 

安全

负责人

 

手机

号码

 

所属

行业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其他

□金属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竹制品加工□纸制品加工

□纺织品加工□塑料制品加工□橡胶制品加工□冶金行业煤粉制备

□有色行业煤粉制备□建材行业煤粉制备□其他

企业规模

 

员工总数

 

涉及粉尘作业人数

 

粉尘类型

□铝粉  □镁粉  □煤粉  □面粉  □淀粉  □血粉  □鱼粉 □纸粉  □木粉  □棉花  □塑料  □染料  □其他(请注明)

粉尘作业车间层数

□单层   □多层层

粉尘作业车间结构

□框架  □砖混  □其他

选用除尘系统

(台/套)

干式布袋除尘系统台/套,旋风除尘系统台/套,湿式除尘系统台/套,其他类型除尘系统台/套。□无除尘设备。

现场检查情况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1

建(构)筑物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

除尘

系统

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4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

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7

防火

防爆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用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9

粉尘

清理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10

其他

问题

 

 

 

是否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会诊”

□企业自行组织“会诊”□监管部门组织“会诊”。□未“会诊”。

检查结果

□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 □其他执法措施:

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人员签名:

             

 

注:

1.“粉尘种类”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勾选,务必核实准确。

2.“企业规模”填写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

3.“涉及粉尘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

4.本检查表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要求实施闭环管理。

5.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此表,企业可参照本表开展自查自改。


附件3--表二

鲤城区粉尘涉爆企业基本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所属街道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所属

行业

粉尘

种类

企业

规模

员工

总数

涉及
粉尘

作业
人数

法人代表

安全负责人

备注

姓名

手机号码

姓名

手机号码

 

 

 

 

 

 

 

 

 

 

 

 

 

 

 

 

 

 

 

 

 

 

 

 

 

 

 

 

 

 

 

 

 

 

 

 

 

 

 

 

 

 

 

 

 

 

 

 

 

 

 

 

 

 

 

 

 

 

 

 

 

 

 

 

 

 

 

 

 

 

 

 

 

附件3--表三

鲤城区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基本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所属街道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所属

行业

粉尘

种类

企业

规模

员工

总数

涉及
粉尘

作业
人数

法人代表

安全负责人

备注

姓名

手机号码

姓名

手机号码

 

 

 

 

 

 

 

 

 

 

 

 

 

 

 

 

 

 

 

 

 

 

 

 

 

 

 

 

 

 

 

 

 

 

 

 

 

 

 

 

 

 

 

 

 

 

 

 

 

 

 

 

 

 

 

 

 

 

 

 

 

 

 

 

 

 

 

 

 

 

 

 

 

附件3--表四

 

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序号

县(市、区)

粉尘涉爆企业总家数(家)

新排查出粉尘企业数量(家)

剔除非涉爆粉尘企业数量(家)

执法检查情况

限期整改(家)

停产整顿(家)

取缔关闭(家)

执法处罚金额

(万元)

其他

1

 

 

 

 

 

 

 

 

 

2

 

 

 

 

 

 

 

 

 

3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4

全区冶金等行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

安全风险评估论证三年行动专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切实深入开展冶金等行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将冶金等行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列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指导各地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依规查处。

二、整治工作重点

对照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以及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和加强执法检查。

(一)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认,区分出坑、沟、槽、池、井、管(道)、罐、箱、炉、室、仓(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间,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自查自改,强化专题培训教育,增强企业防范能力,杜绝盲目施救,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防中毒。要定期对包括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危废、固废堆场等在内的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毒性检测,设置警示标识和有毒物成分提示牌,并落实相关管理规定,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8月前)

各街道要根据相关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执法检查阶段(20209月开始)

各街道要动员并组织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工贸行业,以及企业在进行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细化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认真辨识安全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员工安全培训,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回头看”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阶段(20226月份至12月份)

区安办将采取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街道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形成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完善基础台账。各街道要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核实本辖区工贸行业包括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危废、固废堆场等在内的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并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本地区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基础台账。

(二)强化执法措施。各街道要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强化措施。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严格落实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五个一批”的执法措施。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街道要通过示范性专题培训、案例解剖式执法、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培养一批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和技术支撑力量,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要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将重大隐患作为否决项,严格把关。要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街道于每年1218日前将本辖区本专项行动年度报告(其中2022年应提供本专项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本附件—表一、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鲤城区应急局。

联系人:黄文祥,电话:22355036,电子邮箱:qzlcajajg@126.com


附件4-表一

鲤城区冶金等行业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基础情况表

序号

街道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所属

行业

企业

规模

员工

总数

涉及重点

环保设施

涉及重点

环保项目

是否完成风险评估论证

法人代表

安全负责人

备注

种类

数量

种类

数量

姓名

手机号码

姓名

手机号码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1.所属行业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

号),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填写,并增加电力行业。

2.“企业规模填写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

3.“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种类按照环保部门的规范如实填写。

4.“是否完成风险评估论证指企业是否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填写或者

 

 

附件4-表二

鲤城区冶金等行业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序号

街道

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家)

新排查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数量

(家)

剔除非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数量

(家)

完成风险评估论证企业数量

执法检查(开展风险评估论证)情况

企业总数

(家)

环保设施

总数(个)

环保项目

总数(个)

限期整改

(家)

停产整顿

(家)

取缔关闭

(家)

执法处罚

金额

(万元)

其他

1

 

 

 

 

 

 

 

 

 

 

 

 

2

 

 

 

 

 

 

 

 

 

 

 

 

3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完成风险评估论证企业数量”指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的企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