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出台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3-03-27 09:35 浏览量:1
  鲤城区设立规模20亿的产业引导母基金,同时配套《鲤城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明确区产业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出资人和实际出资主体。明确采用“母基金+子基金”运作模式、共同投资(或跟进投资)、直接投资三种方式开展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并分别注明具体要求和投资程序。明确对区产业引导基金及子基金的风控管理,规定不可从事的业务范围,通过设立观察员参会、定期报送运营报告和财务报表、资产托管区内商业银行等约束机制,加强产业引导母基金对子基金的管理。为引入优质管理机构、社会资本聚集我区,更好地促进和激励子基金运作,明确清晰具体的子基金退出、激励机制,子基金的亏损由出资人共同承担,区产业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子基金通过回购、返利两种方式申请返还奖励。明确加强对区产业引导基金及子基金的监督考核,从整体效能出发,对政策目标、政策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对区产业引导基金及子基金、被投项目实行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纠正偏差的容错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