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环保局关于印发《鲤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时间:2016-03-22 11:23 浏览量:1

泉鲤政环〔201615

 

鲤城区环保局关于印发《鲤城区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各环评机构,局各股室、站、队:

为规范、加强环评机构管理,进一步提高环评质量,现将鲤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6322

 

鲤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在我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的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资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及《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泉州市鲤城辖区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

二、 环评机构必须在环保部核准的资质证书所规定的等级、有效期限和评价范围内开展环评工作,遵守环评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等环评文件(以下统称环评文件)须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签名,附有效的环评机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环评工程师登记证书和建设单位委托书的复印件,并由提供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会、审查会等,必须由承接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并回答有关质询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廉洁、独立、客观、公正,不得从事其他妨碍环境管理及决策的行为。

四、环评机构在评价工作中应重视基础资料收集,客观如实地反映建设项目的生产状况,并对项目的选址布局、规划布局、环境承载力、污染物产生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防护距离、达标排放、环境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准确分析、科学预测,保证评价结论的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捏造数据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五、环评单位应指导建设单位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验收工作。

六、在业主单位及时全面提供真实资料的前提下,环评报告书原则上在接受委托后6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在技术审查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环评报告表原则上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在技术审查会后的2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有关技术规范有具体要求或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期限执行)。

七、环评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审核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责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保证措施。

八、我局组织对环评单位报批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环评文件直接评定为0分(百分制,以下相同):

(一)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超越评价资质等级、评价范围的。

(二)报告书和需编制专章的报告表非由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评工程师主持,或一般项目报告表非由登记于该机构的环评工程师主持的。

(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擅自改变评价类别的。

(四)公众参与弄虚作假的或未能充分反映公众意见,导致公众调查结论失当。

九、我局根据环评类别组织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环评文件进行考核评分。

(一)报告书:按专家评审会首次专家评审得分为原始得分;审查两次通过的,按原始得分50%计;审查三次通过的,按零分计。得分按80%折算计入总分。

(二)报告表:

1我局对报批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退改情况评分,共10分。无需退改的,得10分;如需退改,我局一次性告知环评文件应修改的内容,并经环评单位确认,退改一次扣2分。

2我局组织由泉州市环评专家库内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已审批办结的环评文件进行评分。考核小组由3名熟悉环评业务的专家组成,每个环评文件由3名考核组成员,依据评分指标(见附件1)分别评分,其平均分为该环评文件原始得分(百分制)。得分按70%折算计入总分。

十、我局组织建设单位对环评单位的编制效率、服务质量进行评分(见附件2),共20分。

十一、我局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的考核评分结果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市环保局及通报园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年度平均得分报告书小于60分、报告表小于70分的环评单位,我局下一年度不再纳入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单位的告知名单。

十二、考核小组的专家评审费由鲤城区财政统一支付。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本局发布的《鲤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泉鲤政环〔201451号)废止。

 

附件:1.环评文件质量评分表

2.建设单位评分表

 

 

 

 

 

 

 

 

 

 

附件1       

环评文件质量评分表

 

环评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评 分 内 容

满分

扣分

备注

主要环境内容、敏感目标是否阐明

10

 

 

环境现状调查、监测是否规范,现状评价是否符合实际

15

 

工程分析是否清楚,污染源强及改扩建项目“三本账”是否准确

15

 

影响预测(含风险评价)是否完整,预测结果是否可信

15

 

环保措施论证是否全面,提出的措施是否可行

15

 

评价结论的综合性、客观性和可信性(含选址选线分析)

15

 

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评价导则、规范)等要求

10

 

附件、图标、篇幅文字是否简练

5

 

合计总分:

100

 

 

             

附件2       

建设单位评分表

 

环评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评分

评 分 内 容

满分

评分

编制效率

10

 

服务质量

10

 

合计总分:

20

 

备注

 

         

 

 

 

 

 

 

 

 

 

 

 

 

 

 

 

 

 

 

 

 

抄送:市环保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章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63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