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泉州新奕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函
泉鲤环监函〔2020〕13号
泉州新奕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村社区芙蓉街200号1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肖东红
经核实,你单位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管理实施意见》第八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现撤销你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035050200000051)并予以公告。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向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市政府东海行政中心二期D722)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2日
抄送:泉州市鲤城区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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