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时间:2020-10-13 16:55 浏览量:1

   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10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五星社区南环路92836               

  三、建设单位: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46

  五、 项目概况:

  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址于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南环路920号厂房C幢二楼(即:江南高新园区嘉华手套公司内),主要加工电子表面贴装,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电子表面贴装10万片。由于企业资金周转问题,项目停产,设备外售。现由于经营策略转变,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五星社区南环路928号,租赁泉州劲鑫电子有限公司3栋厂房6楼约700m2作为生产车间,主要从事电子表面贴装的加工,拟年加工电子表面贴装20万片。项目总投资50万元,拟聘职工35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567吨。

  2、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车间密闭,印刷锡膏、贴装、回流焊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排放限值;②部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锡焊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离心风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空锡膏瓶应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泉州鲤城天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6月8日~20206月12日在福建环保网(www.fjhb.org)上刊登了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次公示;公司于20206月16日~2020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www.fjhb.org)上刊登了项目报告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内容简本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公告介绍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工程概况、工程主要污染源强、环境影响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等内容。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