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15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6〕198号)、市政府《关于取消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6〕115号)、市政府办《关于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16〕121号)和区政府办《关于调整区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113号)精神,经区务会研究,决定调整本部门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共2项。调整后,区直26个部门(单位)共保留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8项(含行政许可0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调整的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项)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