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12-07 15:51 浏览量:1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15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6198号)、市政府《关于取消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6115号)、市政府办《关于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16121号)和区政府办《关于调整区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113号)精神,经区务会研究,决定调整本部门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共2。调整后,区直26个部门(单位)共保留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8项(含行政许可0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调整的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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