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对照《泉州市第三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现把我局第三批“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补充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第三批“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