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民办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鲤政文[2017]92号),经研究,拟确认鲤城区2019年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鲤城区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民办幼儿园(2019年9月10日确认的23所普惠性民办园此次不必再申请)。
二、申报材料
1、《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登记表》
2、《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生花名册》
三、申报程序
12月9日~11日 通知各园对照申报条件
(详见泉鲤政文[2017]92号)
12月12日~13日 送交申报材料、初审、受理
12月13日~16日 复核、审批、公示
12月16日~20日 公示拟认定名单
12月23日 签订服务承诺书、确认、发文公布
联系电话:22398001(计财股)、22389531(社管办)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鲤政文[2017]92号)
2.《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登记表》
3.《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生花名册》(2019年秋)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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