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股工作职责
时间:2015-10-24 16:45 浏览量:1
 

拟定并组织实施初等教育、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区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推进初中校、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安排各年度初中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做好招生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区属民办学校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及办学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