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宝嘉誉峰花园”、“福隆星城一期C地块”小区业主子女 分别就读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泉州市 新华中心小学的通知
时间:2018-04-02 16:14 浏览量:1
  各小学:

近期泉州福隆置业有限公司向区政府行文申请“宝嘉誉峰花园”、“福隆星城一期C地块”小区业主子女分别就读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事宜,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参照历年老城区招生方案及江南新区招生方案,区教育局提出初步意见,经报送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公司“宝嘉誉峰花园” 就近入读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宝嘉誉峰花园——泉州2013-9号储备用地”项目,沿街商业商铺除外,本项目8号楼计容面积15321.09平方米的商业性质房产,仅首次产权业主才享有教育配套入学的资格,纳入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的招生服务区)、“福隆星城一期C地块”小区业主子女就近就读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

以上两个小区适龄儿童入学(园)报名需提供居住在本小区户籍及监护人住户产权相一致的证明,并实际入住。具体招生工作依照当年市、区招生办法执行。请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按招生政策规范做好招生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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