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科〔2019〕5号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加强研发经费投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持续项目攻坚实现第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制定了《加强研发经费投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各街道按照《加强研发经费投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夏启容 联系电话:22355588
邮箱:157891724@qq.com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 18日
加强研发经费投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力争2018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43.84%(按2019年第一季度初步统计数据),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1.分解落实各街道R&D经费投入目标任务
各街道应按照2018年12月5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以及12月7日区科技局调整下达的2018年企业研发投入指标,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区政府将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目标不仅作为对各街道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的奖励性指标,还纳入年度科技创新绩效考评体系。
2.明确区直各有关单位职责
科技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机构研发投入工作;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研发投入财税政策,科技、统计部门协调做好培训统计工作。工信、发改等部门应将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补助政策与加大研发投入相结合,切实推动工艺技术和设备研发资金转化为研发投入,提升我区企业研发投入水平。
(二)建立研发投入工作领导挂钩指导制度
为提升全区R&D经费投入水平,安排区科技局领导挂钩联系相关街道,督促相关街道切实抓好本辖区内企业R&D填报工作,开展重点研发企业走访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区域内2017年有开展研发投入统计的企业,同时做好2017年研发投入统计为0但实际有研发投入企业的发动工作,切实做到如实填报,应统尽统,防止误报、漏报等情况发生。
(三)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积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指导企业做好研发项目鉴定工作,切实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申报程序复杂、企业材料准备和报送负担大、企业在政策把握方面存在归集、统计不准确等问题,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简化企业享受政策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科研管理水平。以下项目不再进行鉴定:1.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2.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3.研发项目实施期已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技术检测报告、查新报告,能够证明研发项目新颖性和创造性的。
(四)举办研发投入业务培训
按照《关于举办泉州市企业研发开发投入业务培训班的方案》安排,拟于2019年第一季度前,针对性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填报培训,加强对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指导和督促,做到应统尽统,防止漏报、误报。
(五)做好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科技和统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和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加强数据校对和跟踪,确保当年所有开展的科技活动项目都按要求填报。开展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填报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研发统计工作水平,重点要抓好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及拥有研究机构的企业,以及我区新引进建设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确保填报研发投入统计数据的企业数量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进一步完善统计口径,将研发失败但有研发经费投入的项目纳入统计范围。
二、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一)加强考核工作
将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目标纳入各街道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和科技创新绩效考评体系。第一季度结束后,对街道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进行考核,由区政府将各街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区直各有关单位应将本部门落实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情况报告区政府。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要将研发经费投入作为企业申请享受研发与技术创新类政策的条件之一,没有研发投入的单位不允许享受科技项目资助、科技奖励、新型科研机构补助、企业技术创新类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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