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民政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时间:2018-11-07 16:09 浏览量:1

鲤城区民政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取消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取消文件文号

备注

1

区级社会团体登记

1.筹备登记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股

    1.对区级社会团体是否非法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进行监管;
    2.
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否使用规范的名称进行监管;
    3.
根据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民秘〔201687号)和《鲤城区民政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社会团体开展双随机抽查。

国发〔201511

 

2.全区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闽政〔20146

2

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审核

 

区民政局

区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

    1.履职尽责,不断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要积极转变职能,继续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优惠政策;
    2.
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协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发展。

民发〔201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