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鲤城区民政局 时间:2024-01-10 17:30 浏览量:1

  一、清理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依据合法、合理、有效的问题。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依据

  1.《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

  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为我局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均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其中:2020年度发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2022年度发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

  鲤城区民政局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函

  泉鲤民函〔2020〕24号

  2020年3月13日

  2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推进落实文明治丧革新的实施方案

  泉鲤民规〔2022〕94号

  2022年8月9日

  3

  鲤城区民政局 鲤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泉鲤民规〔2022〕95号

  2022年8月10日

  四、实施时间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小吴,电话:0595-2235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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