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01月12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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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 |
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2日 |
http://www.yanshou100. com/item_detail.html? id=28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