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卫浴家具
时间:2023-09-13 15:58 浏览量:1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个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套,其中1套作为检验样品,1套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卫浴家具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台盆柜台面理化性能

  耐液性

  GB/T 4893.1-2005

  2

  耐湿热

  GB/T 4893.2-2005

  3

  耐干热

  GB/T 4893.3-2005

  4

  抗冲击强度

  GB 24977-2010

  5

  木制部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

  耐液性

  GB/T 4893.1-2005

  6

  耐湿热

  GB/T 4893.2-2005

  7

  耐干热

  GB/T 4893.3-2005

  8

  附着力

  GB/T 4893.4-2013

  9

  耐冷热温差

  GB/T 4893.7-2013

  10

  耐磨性

  GB/T 4893.8-2013

  11

  抗冲击

  GB/T 4893.9-2013

  12

  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

  耐液性

  GB/T 4893.1-2005

  13

  耐湿热

  GB/T 4893.2-2005

  14

  耐干热

  GB/T 4893.3-2005

  15

  耐冷热温差

  GB/T 4893.7-2013

  16

  金属表面涂层理化性能

  硬度

  GB/T 6739-2006

  17

  冲击强度

  GB/T 1732-1993

  18

  附着力

  GB/T 4893.4-2013

  19

  金属电镀层抗盐雾

  QB/T 3826-1999

  20

  产品耐水性

  GB 24977-2010

  21

  落地式柜台面垂直冲击

  GB/T 10357.1-2013

  22

  悬挂式柜(架)极限强度

  GB 24977-2010

  23

  木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24

  产品放射性

  GB 6566-2010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24977-2010卫浴家具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